警未依規定下車帶人 少年犯在法庭外逃跑

找了20分鐘終於抓到人,出包員警通通被懲處。(圖/東森新聞

東森新聞記者呂儀君、塗宥丞/新北市報導

新北市海山分局15日晚上送許姓少年犯到少年法庭時,因爲未按規定下車帶人,許姓少年犯看車外警力鬆散,竟然就直接逃跑。所幸找了20分鐘後,在1公里外抓到人,2位出包的員警林仕傑廖啓宏也通通被懲處。

按照規定,少年犯並不會上銬,但2名員警理應一起下車,在車門旁邊就定位、再開門讓嫌犯下車,不過,林、廖員警並未依規定,反而是單獨下車,才讓嫌犯有機會逃跑。據悉,林已經服務6年、廖也有3年,都不算菜鳥分局長得知此事也很生氣,17日將他們依疏縱人犯送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