敬鵬大火害死6勇消!董座捐錢免牢獄 桃檢千字文痛批將上訴

桃檢不滿敬鵬董座等6人獲輕判,將提上訴。(蔡依珍攝)

敬鵬大火奪走6勇消寶貴性命,董事長黃維金等6名高階主管一審全獲緩刑,桃園地檢署以千字文細數敬鵬不是,斥逾3千員工、年營業額201億的跨國公司便宜行事、忽視工安釀大火,耗費國家大量人力物力救災,尤其6名國家培養多年的優秀消防員冒險救災卻殞命,豈是和解金可彌補,2移工客死異鄉更重挫國際形象,直指類似案件平均刑度達7.5個月,輕判不符比例原則,更不足讓企業引以爲戒,將提起上訴。

印刷電路板大廠敬鵬公司2018年大火,造成6名勇消殉職、2名移工殞命,桃園地院法官審理認爲,董事長黃維金第一時間捐款千萬給消防,已與被害人家屬達成和解,且捐贈環保基金,窮盡弭平傷痛、查明火災、避免未來災害,將黃等6名高階主管依業務過失致死輕判3到8月有期徒刑,並給予緩刑3月至3年,並繳交公益金5萬元至50萬元不等。

桃檢指出,敬鵬公司員工達3300餘人的上市跨國公司,2018年營業額201億7388萬元、盈餘3億7506萬元,黃維金等6人分別擔任敬鵬總經理兼董事長、副總經理、經理、環工課長及環保工程師等職,是專業經理人或專業工程師,對於公司消防設施建置及防火設施等,應有更高注意義務及標準,卻擅蓋違章建物、風管又採易燃材質、破壞消防區畫及間隔,導致火災一發不可收拾,甚至長達14年未按時清潔排熱風管,導致內壁堆積大量易燃揮發性有機化合物,更助長火勢蔓延。

檢方痛斥,敬鵬火災並非不能避免,而是因黃男等專業經理人長期忽視工安,纔會發生重大火災。

桃檢提到,桃園市消防局共出動各式消防及救護車輛212車次、消防及義消人員801人次救災,國家投入大量人力、物力,卻因黃男等專業經理人的輕忽漠視,導致有7位消防員受困在1樓東南角落貨梯A處附近長達3至7小時,造成6名消防員及2名外籍員工共8人不幸罹難身亡,對於死者家屬而言,這無可彌補的傷痛,豈是和解金錢可彌補?

桃檢感嘆,專業消防人才養成不易,6名冒險救災卻罹難火場的消防員,都是國家培養多年的優秀人才,卻因黃男等人疏忽、輕視而頃刻間殞命,對於國家救災體系造成莫大損失;且2名泰籍勞工客死異鄉,不僅其家人痛徹心扉,也引起國際注意,誤認我國上市公司僅求營利漠視工安,影響我國國際形象甚鉅。

桃檢指出,如此巨大損害卻僅判3至8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及5至50萬元不等的公益金,如此輕微的公益金,和敬鵬所獲利益相差懸殊,顯然不合比例原則,更不足以讓事業經營者引以爲戒,以加強投資工作安全的措施及設備,避免工安災害發生。

桃檢提到,涉犯刑法第276條第2項類似判決共4903件,99%(4830件)都是有期徒刑,平均刑度達7.5個月,最高刑度達4年2月,黃男等人刑度有輕縱之嫌,爲捍衛民衆生命財產安全,避免企業經營爲節約支出而漠視工安,未依消防專業規畫廠房,再度發生此類工安憾事,依法提起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