淨零路徑圖公佈!環團籲擴大社會對話
公民團體們建請政府應擴大淨零轉型的社會對話,以利拉近淨零與社會各利害關係人的距離。(環團提供/林良齊臺北傳真)
國發會昨天首度公佈『臺灣2050淨零排放路徑圖』,公民團體們建請政府應擴大淨零轉型的社會對話,以利拉近淨零與社會各利害關係人的距離,並希望行政院能夠持續廣納意見,達成淨零轉型「不遺落任何一人」的目標。
公民團體建議,淨零路徑應設定無煤時程,完善天然氣橋接策略;採行更多元的產業轉型政策工具;設定全面綠運輸發展目標;強化公正轉型;拉高碳價治理、全面盤點氣候包裹法制。
綠色公民行動聯盟研究員魏揚指出,IEA建議,全球電力系統應於2040年達到淨零排放,先進經濟體更應於2035年達成零碳電力,但臺灣規劃2050年才達到零碳電力,方向雖正確卻不夠積極。在再生能源佔比上,目前官方規劃2050年再生能源上看7成,與相關研究建議2050年風光電力要達8成仍有距離,同樣方向正確但不夠積極。
而淨零路徑中「火力加上碳捕捉封存技術」佔比仍高達20%至27%,如果碳捕捉封存技術的成本或運用狀況不如預期,不僅零碳能源的願景可能受挫,也會連累其他需要電氣化的部門,恐成爲臺灣達成淨零排放的破口。
臺灣環境規劃協會秘書長陳鬱屏指出,如果要達到再生能源7成的目標,政府更應正視近年再生能源開發欠缺整體規劃,屢屢出現國土空間使用的爭議,採取積極措施應對,呼籲再生能源設施開發應迴歸國土計劃,經濟部應提出再生能源的總體發展空間策略,以土地的可回覆性與空間的複合利用爲優先,梳理並提出再生能源用地供給的秩序與發展原則,再以此空間策略與全國及各縣市的國土計劃接軌,才能讓再生能源發展與其他部門的國土使用彼此調和,降低對環境與社會的衝擊。
地球公民基金會研究員楊書容表示,運具電動化的想像不應只停留在一臺燃油汽機車換成一臺電動汽機車,更應該是汰換掉老舊燃油車輛後,促使民衆轉換成使用共享汽機車、公共運輸,或是較輕量的運具如電動自行車。
環境權保障基金會專職律師呂冠輝表示,政府應將目前提出的近9千億淨零預算優先進行衝擊評估,並至少將預算的1%做爲公民參與預算,積極進行利害關係人溝通。因爲淨零轉型的關鍵是「不遺落任何人」,政策執行更需仰賴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共同努力,避免落入中央和地方不同調的困局。
呂冠輝說,環保署目前公佈的《溫室氣體減量及管理法》(以下簡稱氣候法)修法草案與本次國發會公佈的淨零路徑,皆拒絕將碳費用於公正轉型,僅表明「除了傳統財稅補助及輔導,要透過綠色投資或普惠金融的社會力參與,協助轉型」。將綠色轉型過程收到的污染費用,直接重分配給受轉型影響的族羣,是各國用來減緩「產業轉嫁碳費」的重要手段,美國加州甚至將超過半數的碳市場收入用於弱勢人口補助。
環境權保障基金會研究員倪茂庭表示,碳費費率設計上,也應確保碳費能定期提升,對準國際淨零目標下應有的碳費水準(如2030年時每公噸3000元)。再者,考量到碳費受限於特別公課的限制,政府應明確「碳稅」規劃的時程,拉高治理的層級。至於允許產業提出自願減量計劃後申請減量額度的規劃上,必須嚴格減量額度的使用上限與實質減碳的效益,避免排放源迴避減碳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