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界之恥!蘭嶼前分駐所長走私1500公斤毒品 判刑6年6個月

▲ 2019年5月臺東地檢署及海巡署在蘭嶼外海及臺東富岡漁港查獲2漁船走私高達1457.36公斤安非他命及K他命,毒品數量龐大估計可供650萬人使用。(圖/記者楊鈞典翻攝)

記者楊鈞典/臺東報導

2019年5月臺東地檢署及海巡署在蘭嶼外海及臺東富岡漁港查獲2漁船走私高達1457.36公斤安非他命及K他命,毒品數量龐大估計可供650萬人使用。前蘭嶼分駐所長李哲銘也涉案其中,遭判刑6年6個月,涉嫌協助運毒的海釣船長鄭程維也遭判刑5年4個月,主嫌張瑞華遭重判7年4個月。

負責聯絡接洽的劉又綜、李昆懋張品祥、謝承澔等共犯,則遭判5年4個月到6年6個月不等徒刑全案仍可上訴,臺東地檢署主任檢察官則表示:判決結果檢方預期的有一段落差,將繼續提起上訴。

其中最受人注目的是前蘭嶼分駐所長李哲銘,案發時就離奇失蹤,連續曠職4日遭臺東縣警局火速免職,最後在屏東警方逮捕。近日臺東地方法院對此案宣判,李哲銘遭判有其徒刑6年6個月,負責接運的海釣船船長鄭程維則遭判5年4個月,負責前往柬埔寨運毒的張瑞華則被判7年4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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