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華城容積案 北市府官員:誰蓋章就應負責

京華城案持續延燒,有媒體報導,檢方掌握了一份北市都發局的便籤除有柯的簽名,更寫下「原則很簡單,公務員不坐牢。」等字句。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京華城案持續延燒,民衆黨主席柯文哲聲稱今年初才知容積率爲840%,引發各界質疑,且《鏡週刊》今報導,檢方掌握了一份北市都發局的便籤除有柯的簽名,更寫下「原則很簡單,公務員不坐牢。」等字句,恐成檢方掌握關鍵證據。而議員簡舒培、媒體人李正皓接連爆出,包含訴訟、公展、容積率最終覈定等公文等柯都親自簽章,「柯怎麼不知道?」

京華城容積案中都發局內籤詢問是否送都委會研議,以及最終覈定送公展的兩份公文上,都蓋上了「臺北市長 柯文哲」的章,其中送公展的公文,內容清楚提到「給予獎勵容積不得超過基準容積20%,容積獎勵加上容積移轉後,以基準容積50%爲上限」,議員簡舒培表示,這份公文中柯更蓋了6個章還簽下日期,現在卻說不知有容積840%這件事。

而媒體人也李正皓也爆料,「京華城訴訟完整公文」內容中載明第三種商業區容積率不可超過560%,否則會有「圖利」爭議,建議北市府不同意跟京華城和解,最後柯也蓋章要求「速審速決」,質疑柯文哲,「難道智商157、臺大醫科畢業的阿北,連公文上白紙黑字寫的圖利兩字都看不懂嗎?」

市府官員也透露,通常公文奉核下來看到市長章,大概都是重要交辦事件,在公務員眼中就是上級所交代的任務,市長公文到底有沒有看清楚這並不重要,重點是,「他同意局處提上來的公文」,既然蓋的都是柯文哲自己章,也不是他人代行,「那誰蓋章就應要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