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華城避成大巨蛋第二..遊淑慧曝一狀況對地方最不利

議會調查小組召集人遊淑慧提出市府四點依據可主動撤銷20%容獎。記者林麗玉/攝影

京華城後續處理北市副市長李四川下週一、二將開會研議。議會調查小組召集人遊淑慧提出市府四點依據可主動撤銷20%容獎。遊中午受訪說,她聽說鼎越原有在思考請示沈慶京,但沈具保時間短,給鼎越一點時間,因這是對市府、京華城、地方都最有利方式。

遊淑慧說,京華城主動願意放棄20%容積獎勵是還來得及的,市府下週就會宣佈後續決策,不要一直用停工的方式拖時間,對雙方來說都未必有利,對地方也是不利的。

遊淑慧今天受訪也表示,如果市府被動停工到司法定讞,案件可能長達十年,這麼大面積的量體空地,鋼筋水泥裸露個十年,就會被外界認爲是大巨蛋第二、爛尾樓,讓它在那邊長達十年,對市府觀感當然不好,對鼎越來說,它的財務負擔也相當沈重。

遊說,大家都不希望看到這樣,最好的方式應該是市府將主動權掌握在手上,握有四項依據,這一顆球是由市府拋出,就看鼎越要不要接。事實上副市長李四川一、兩個月前,就曾經拋出這一顆球,已經呼籲鼎越公司主動放棄20%容積獎勵,一切工程還可以繼續蓋下去,可惜當時鼎越沒有接住第一個球,希望市府再拋出第二顆球,主動來變更建照放棄20%容積獎勵。

遊淑慧提出市府四點依據是認定都市計劃有瑕疵,可主動撤銷京華城20%容獎。一是京華城案已有公務員認罪;二,去年初監察院也有調查報告糾正;三,先前的都委會許多委員對都市計劃20%容獎也持反對意見,形同共識決是假的。

第四點,原本只有土地權利關係人纔可以依都市計劃法24條申請,但當時京華城已把土地賣掉,利用過戶空檔,欺瞞都發局用土地權利關係人身分申請,但實質已非實質土地權利關係人,違反都市計劃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