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一步加強綠色礦山建設,七部門印發通知

新京報貝殼財經訊 4月16日,自然資源部等七部門印發《關於進一步加強綠色礦山建設的通知》(自然資規〔2024〕號),提出到2028年底,綠色礦山建設工作機制更加完善,持證在產的90%大型礦山、80%中型礦山要達到綠色礦山標準要求,各地可結合實際,參照綠色礦山標準加強小型礦山管理。

“綠色礦山建設是推動礦業高質量發展的重要舉措,是礦業領域生態文明建設的有力抓手,是實現人與自然和諧共生的必然要求。”《通知》提出,全面推進綠色礦山建設,加強第三方評估管理,動態管理綠色礦山名錄,加大政策支持力度,進一步完善標準體系,健全工作機制,強化監督考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