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塔縣法院:執行法官迅速出擊 8天案款執行到位
“沒想到這麼快就讓我拿到了孩子的撫養費,真的太感謝你們了!”申請執行人趙某一拿到撫養費就感激地向執行幹警連連道謝。在該起撫養費糾紛案件中,金塔縣人民法院從立案執行到執結完畢,僅用時8天。
2023年9月,趙某因與楊某感情不和到金塔法院起訴離婚,經法院主持調解,雙方同意離婚,孩子由趙某撫養,楊某承擔每月1500元的撫養費直至孩子滿18週歲止,楊某對孩子享有探視權。後因楊某未履行撫養費給付義務,趙某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該案件進入執行程序後,執行幹警第一時間與楊某進行了溝通了解,繼而向楊某發送了執行通知書、報告財產令等法律文書,責令其履行撫養費給付義務。楊某表示自己並非不想支付孩子撫養費,只因趙某多次阻撓自己探望孩子,纔沒有支付孩子的撫養費。執行幹警本着善意執行的原則,組織雙方進行調解。調解中,執行幹警告知楊某支付撫養費是其法律義務必須履行,勸說其要以孩子的健康成長爲出發點,按時支付撫養費積極對孩子的成長負責。同時也耐心給趙某做工作,告知他探視權不僅是楊某作爲母親的正當權利,同時母親參與孩子的成長更有利於孩子的身心健康。
最終雙方當事人達成和解,楊某一次性付清了執行款,並承諾後續也會按時支付撫養費,趙某也保證會讓楊某探視孩子。至此,該案件圓滿執結。(周振華)
來源:金塔縣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