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強化風險控管 保險業海外投資門檻擬提升

金管會此次規畫修正保險業國外投資管理辦法,若投資如銀行、票券、信託、證券投信等非保險本業的海外保險相關事業,近3年平均資本適足率應逾250%。若投資海外保險相關事業持股達10%以上,也必須強化投資及風險管理機制。

保險局副局長張玉𪸩表示,現行規定僅銀行須達250%、其餘則爲200%,此次將門檻一致拉齊至250%。同時,針對保險業投資海外銀行業增訂3大條件,除必須是金控旗下子公司外,同一金控必須有銀行子公司並共同出資,且保險子公司出資額不得高於銀行子公司。

據保險局統計,目前僅國壽有轉投資印尼Mayapada銀行及菲律賓中華銀行,且由同金控的國泰世華銀等協助管李。張玉𪸩表示,相關申請條件等新規定不會溯及既往,因此國壽既有投資架構及比率不需調整,但必須全數落實強化投後管理等相關規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