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監管總局:減少政策和企業體感“溫差”,把符合條件的小微企業推送給銀行

金融監管總局會同國家發改委建立支持小微企業融資協調的工作機制,近段時間備受各界關注。這一工作機制由誰來做、怎麼做,最終希望達成什麼目標?

10月14日,國新辦舉行新聞發佈會介紹加大助企幫扶力度有關情況。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副局長叢林在發佈會上表示,小微企業對於經濟、就業和民生都有着重要的作用。金融監管總局在充分調研並且借鑑有關機制經驗做法的基礎上,牽頭建立了支持小微企業融資協調工作機制,這項機制就是要充分發揮黨的領導和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體制機制的優勢,加強央地聯動,從供需兩端發力,統籌解決小微企業融資難和銀行放貸難的問題。近期,金融監管總局將召開專門會議進行部署。

據她介紹,就“誰來做”方面而言,在國家層面,由金融監管總局和國家發展改革委牽頭,相關部門和銀行機構共同參與,負責總體統籌調度,加強產業政策、財稅政策和金融政策的對接協同,更好地形成一個政策協同的乘數效應。在地方層面,省、市、區縣要建立相應的工作機制,因地制宜細化方案,做好各項工作任務在本地的落地。特別是在區縣層面,要成立工作專班,組織開展企業的走訪、需求的摸排和融資的推薦。在銀行層面,也將設立工作專班,調動行內資源,發揮基層機構敢貸、願貸的積極性,主動及時地對接小微企業的融資需求。

具體“怎麼做”呢?叢林表示,區縣是最貼近基層的,也是最瞭解企業的,是機制落地見效的抓手和基本單元。所以,區縣的工作專班要兩手牽,一手牽企業,一手牽銀行。組織相關的委辦局、街道、鄉鎮和銀行機構開展走訪活動,具體是,摸排小微企業的經營狀況和融資需求,宣講惠企助企政策,減少政策和企業體感之間的“溫差”,把符合條件的小微企業推送給銀行,由銀行按照市場化、法治化的原則,以及本行的授信審批條件,作出授信決定,爲企業提供資金支持。

“概括起來講,這些條件也是簡單明瞭的,就是小微企業只要是合規持續經營,有固定的經營場所,經營狀況良好,同時有真實的融資需求,貸款用途是合規的,都可以通過這個機制獲得發展所需要的資金。”叢林說道。

談及這一機制最終希望達成什麼目標,叢林指出,希望達成三個目標:一是直達基層。低成本信貸資金要直達基層,打通惠企利民的“最後一公里”。二是快速便捷。銀行原則上要在1個月內作出是否授信的決定。對於符合條件的企業,銀行要開闢綠色通道,優化流程,加快辦理速度。三是利率適宜。通過節約信息收集成本、壓減中間環節,減少放貸成本和附加費用,總體上降低小微企業的綜合融資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