緊急應變隊定義不清 本末倒置

行政院規畫推動建置民間自主緊急應變隊,教育部表示,現行民防法規定高中以上需編組防護團,協助救護、消防等任務,並無參戰的疑慮。圖爲高中同學在教官的指導下,上軍訓課實施操槍的情形。(本報資料照片)

爲提升全民防災能量,加強民間防救災韌性,行政院規畫推動建置民間自主緊急應變隊,預計成立320隊,8000人。換言之,5年後,全臺將遍佈每隊約25人的「自主緊急應變隊」。這個應變隊,應該是做民防或災防的組織,而非上戰場打仗,但因兩岸軍事關係嚴峻,加上行政院自創「自主緊急應變隊」新名詞,易讓人產生城鎮戰的聯想與誤解,這是行政院有意爲之嗎?

兩岸關係緊張,任何風吹草動,民間都會有所疑慮。遠的不說,蔡政府去年要求地方政府配合造冊納管,規畫動員16歲以上在學學生參加戰時各項勤務,便引發「娃娃兵戰鬥團」爭議,家長最擔心孩子年紀輕輕就要被送到前線,上戰場成爲砲灰。

爲此,教育部特別出面澄清,現行民防法規定高中以上需編組防護團,協助救護、消防等任務,高中以上學校學生參與服勤計劃,並無參戰的疑慮。

既是防護團,且民間有各式民防組織,行政院又爲何新創「自主緊急應變隊」,而且擬定320隊?依照行政院施政報告,是訓練全國各地社區、企業組織、醫療機構、地區型民間組織、村裡民防分團、學校等組織,成立符合在地需求。問題是誰來訓練「應變隊」?「應變隊」與一般的民防組織,或是學校的防護團,有何區別?政院應該說清楚。

當前臺海情勢,最要處理的是兩岸關係和緩,災防與民防本就是政府平日在做的事,也是該做的事,如今,政府最該做的事是建立兩岸的信任與和平,而非往戰爭方向做準備,所做的都是最壞的打算,這是本末倒置。「自主緊急應變隊」讓外界誤解是在爲打城鎮戰做準備,即是一例。

蔡政府任內,已將海巡提升地位爲「第二海軍」,行政院去年3月30日通過《海岸巡防機關器械使用條例》修正草案,同年4月蔡英文總統過境美國會見衆議院議長麥卡錫,大陸福建海事局隨即啓動臺灣海峽中北部聯合巡航巡查專項行動,立法院在4月20日即完成初審,5月2日完成三讀,進展快速,授權海巡署長,於必要限度內,可使用砲,就被認爲是爲了因應未來雙方衝突可能升高的需求。

在兩岸軍事對峙嚴峻,軍方高度剋制,就在避免擦槍走火,如今政院又提出「自主緊急應變隊」計劃,臺海情勢,令人憂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