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會:股東會純發紀念品者宜延後發放

證期副局長蔡麗玲表示,上市公司若無特殊考量建議股東紀念延後發放。(圖/金管會視訊書面

股東會紀念品純紀念者,建議延後發。金管會1日表示,爲避免因領股東會紀念品造成羣聚風險,建議上市櫃公司若只是純粹提供股東紀念品者,儘量延後到疫情趨緩時再另行發放。若有特殊因素考量一定要發紀念品者,必須遵守相關防疫措施

證期局副局長蔡麗玲表示,到6月1日已完成委託書徵求的上市櫃公司及興櫃公司共153家,即已無發放紀念品的問題;仍在徵求委託書的公司有439家,其中有342家有發放紀念品,這當中又有142家今年有董監改選名單,即這些公司可能有必須如期發紀念品的需求,金管會強調就由這些公司自治決定。

爲避免召開「實體股東會」可能的羣聚風險,金管會先前已公佈,所有公開發行公司自110年5月24日起至6月30日止,停止召開股東會,但原訂股東會相關股務作業前置程序,例如寄發開會通知書、委託書徵求作業及電子投票等作業,仍按照原規定期間進行到原訂股東會開會日前1日。

股東會紀念品之發放爲公司自治事項,爲降低股東領取紀念品可能造成羣聚的風險,金管會已督導集保公司在5月28日透過視訊會議宣導上市(櫃)自辦股務及股務代理機構,延後或分散股東會紀念品發放的日期,並請確實落實做好防疫措施。

金管會呼籲,公司若純粹提供股東(含電子投票之股東)領取紀念品者,儘量延後到疫情趨緩時再另行發放。若有個別因素考量,公開發行公司股東會紀念品發放場所或委託書徵求場所的防疫措施,應配合防疫主管機關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及發放或徵求場所所在地地方政府相關防疫規範辦理

目前面對疫情變化,防疫需要全民的團結與配合,籲請資本市場所有參與者共體時艱,金管會並已督導集保公司加強稽查股務代理機構及自辦股務公司辦理相關作業是否確實遵循公開發行股票公司股務處理準則、股務單位內部控制制度標準規範指揮中心與各地方政府之防疫規範等規定,並納入集保公司對公司自辦股務事務者或代辦股務機構之評鑑項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