緊釘船舶過失放逸毒物!新北促建立源頭管制作為 提升港區空品

稽查人員在下風處確認港區空污情形。圖/新北市環保局提供

新北市環保局爲推動八里淨零示範區,在八里劃定西濱海岸空氣品質維護區,除管制空氣品質,今年起針對八里臺北港區廠商的運作場所進行空氣污染物逸散調查,今年10月結合中央、地方及環檢警力量,創全國首例登船全面稽查採證,並在新北建議下,由環境部建立全國性查覈制度。

今年8月間,一艘印尼籍液化石油船在臺北港裝卸氯乙烯(VCM),因疏於注意釋壓設備、清理儲存槽及管線的氮氣設備故障,以致在吹管過程中未能以氮氣進行吹管,而以加壓後的VCM氣體進行吹管,致該船有殘餘VCM逸漏污染空氣。

經偵查終結,士林地檢署檢察官指印尼籍船長、大副涉犯刑法過失放逸毒物污染空氣罪,考量兩人態度配合,諭知緩起訴處分,命船長應向公庫支付新臺幣350萬元、大副應向公庫支付新臺幣950萬元緩起訴處分金。

出包的外籍液化石油船不只要支付緩起訴金,新北市環保局也依空污法第32條告發,最高處新臺幣500萬罰鍰。今年8月案例殷鑑不遠,今年10月,中央、地方攜手環檢警力量,創全國首例登船全面稽查採證,將查覈過程的作業程序標準化,在新北建議下,由環境部建立全國性查覈制度,期能有效嚇止類似情形再發生,提升全國空氣品質。

新北市環保局說明,10月18日深夜,環境部、航港局及新北市環保局及檢警等單位合作,結合中央部會、地方政府力量,依法登船檢查外籍油輪的各項操作情形及設備等是否符合相關法令,並做完整的採證及採樣。

對於違法的外籍船舶,除罰鍰外,必要時亦將祭出扣船或停工等行政處分,後續也將與中央各部會持續研擬源頭管制作爲,爲臺灣的空氣品質把關。

新北市環保局協同海巡等單位到場稽查。圖/新北市環保局提供

新北市環保局檢驗人員於船尾採樣。圖/新北市環保局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