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出對立?菸害防制法遭疑缺配套
《菸害防制法》對於禁菸場所有嚴格的規範,部份商場或公衆場所也會畫設禁菸範圍。(呂健豪攝)(吸菸有害健康)
六都衛生局輔導設置戶外吸菸區數量
爲防制菸害,政府1997年制定《菸害防制法》,歷經多次修法,對禁菸場所規範愈趨詳盡,社會反煙共識日漸升高,然而香菸屬合法商品,在宣揚禁菸時,政府卻沒主動畫設合法吸菸區,被質疑配套不足,甚至易造成社會對立。對於設置吸菸區,雖煙權團體與反煙團體的方向略有不同,但都持肯定態度。
現行《菸害防制法》法定禁菸場所共13大類,另有4類可畫設吸菸區,未畫設者即使爲戶外空間,仍全面禁菸 其中包含圖書館、博物館、美術館及其他文化或社會教育機構所在室外場所。
在日本、新加坡等鄰近國家嚴格規範吸菸,但同時也規畫有指定吸菸區域,甚至大學、公園或機場都設吸菸室。臺灣一味拉擡反煙意識,只是做半套,沒有適當配套,衝突案例層出不窮。
例如去年11月,新北市板橋大觀路發生孫姓計程車司機勸阻同車隊林姓司機別在車上抽菸,雙方肢體衝突,孫男遭毆倒地慘遭胡姓女子駕車輾過喪命,檢方依傷害致死罪起訴林男。今年8月,金門水頭商港旅客服務中心「國門」前,同樣有2名男子因抽菸問題扭打,鬧上媒體版面。
國民健康署菸害防制組長羅素英說,《菸害防制法》授權各級主管機關因地制宜,考量場所通風特性、進出人數及滯留時間等公告指定禁菸場所,也授權地方政府衛生局針對禁止吸菸場所與吸菸區設置及管理事項,應定期派員檢查。
以新北市而言,機關管轄的體育場館、博物館或特定景點皆未畫設吸菸區。臺北市目前輔導設置207個戶外定點吸菸區,但中正紀念堂2009年曾設置吸菸區,去年卻因藝人邰智源抨擊而取消,爭議再添一筆。
臺灣相思草人權促進協會理事長朱政騏說,一味禁菸就像治水不疏導,乾脆直接禁賣香菸。日本街道有吸菸亭,能減少移動式吸菸,否則吸菸者走到路上影響非吸菸者,產生矛盾與對立,吸菸者變得像「過街老鼠」,形成某種程度的污名化,對吸菸者不公平。
國教行動聯盟理事長王瀚陽說,他不排斥設吸菸區,但強調須「完全獨立」,因臺灣比其他先進國家更早注意臺灣的吸菸行爲有點質變,少部分人抽的煙可能含毒品,獨立的吸菸室更有助於化解社會對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