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切割」赴陸兼職? 管中閔獨董爭議又浮上臺面

臺大校長爭議27日可能有結果。(圖/記者季相儒攝)

記者盧映慈綜合報導

教育部預計27日公佈臺大校長案聘任結果,但傳言會以《行政程序法》的不合程序,來駁回管中閔案件。但相較近日爭吵的赴陸兼職案件,改以日前被多次澄清的獨董爭議卡關,也讓外界批評「怕一查兼職,全臺灣大學教授都被拖下水嗎?」顯見管中閔的諸多爭議都是「大家曾做過的事」。

根據《上報》報導,國立大學校長遴選委員會雖然有遴選校長的權力,但教育部對於遴委會的結果有「聘任的權力」,所以遴委會只是受到教育部委託會議,並非獨立自主的機構,真正做決定的還是教育部;而管中閔跟蔡明興分別擔任獨董、董事,按照《行政程序法》,有利益迴避責任的解釋空間

但回到獨董爭議,支持管中閔的大學自主聯盟也曾表示,獨董是獨立於公司股東且不在公司內部任職,能獨立行使職權,以監督公司運作、保護股東權益的董事,根本不存在利益關係,「這屬於產學合作的一環」;根據《臺大遴選委員會作業細則》,蔡明興也跟管中閔沒有血親姻親師生關係,根本不需要回避。

剛上任教育部長吳茂昆,現在也爆出「兼職」、「開公司」等等爭議,但不少臺灣的大學教授都曾到大陸做短期講學,屬於學術交流的一環,他也澄清開公司只是提供技術、沒有資金流動跟賺錢,與管中閔的獨董諮詢也有相似之處,傳言指出最後決定用《行政程序法》指管中閔不合程序,也可能是考慮到這些部分,但也被批評是切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