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學助理納勞保、聘3%身障!國立大學怨負擔加重...教育部這樣說

國立大學必須依法僱用3%身心障礙學生,若不足額,還要繳錢給勞動部。(圖/記者一中攝)

記者許展溢臺北報導

大學教學助理(TA)今年2月開始改成勞僱型,必須全面勞保,國立大學依法要僱用3%身心障礙者學生,若不足額,還要繳錢給勞動部。 部分學校認爲,根本聘不到這麼多人,且負擔加重。教育部高教司迴應,會再和勞動、衛福部討論,看是否有更好的方法,不影響雙方權益

高教司司長朱俊彰說明,這件事一直都有跟衛福、勞動部討論,但因爲牽涉到權責定案前,不管是哪一端目前還是必須依規定辦理。對於教學助理納保後產生衝擊,如衍生的勞健保費用,都會由教育部補助。今年也已編列5.2億預算,學校聘請身心障礙、原住民身分學生,教育部也會有50%補助。

▲朱俊彰說,會再看是否有更好的方法,不影響雙方權益。(圖/記者許展溢攝)

有學校憂心,此政策除會讓弱勢學生打工機會變少外,也可能聘不到這麼多身心障礙者學生,整個學習品質會因此政策受到影響。朱俊彰重申,TA衍伸的相關費用,教育部都會補助。至於聘不到適合人選,會再跟勞動部協調透過地方等求職管道協助學校。朱俊彰強調,對於各校意見,會持續和衛福、勞動部討論,看有無更好的方法,讓雙方(學生、學校)權益不受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