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公佈6起工程招投標領域違法違規典型案例

本文轉自:人民日報客戶端

王丹

4月10日,江西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公佈全省6起房屋市政工程招投標領域查處的圍標串標、規避招標、評標專家未依法公正履職、代理機構幫助他人謀取中標等違法違規典型案例。

樂安縣工投建築工程有限公司與樂安縣城運建築工程有限公司串通投標案

2023年6月,樂安縣工投建築工程有限公司與樂安縣城運建築工程有限公司在參與撫州市樂安縣職業中學(新區)二期EPC總承包工程項目投標中,涉嫌串通投標,涉及金額人民幣5049.39萬元。當年8月,經調查覈實,行爲屬實。

樂安縣住建局依法對上述兩家公司各處人民幣25.25萬元罰款,對直接責任人員各處人民幣1.26萬元罰款;並將違法違規行爲通報至其上級主管部門。自行政處罰決定作出之日起1年內,依法不予批准兩家公司建築業企業資質升級申請和增項申請。

評標專家方某華、裴某紅等5人未依法公正履職案

2023年6月,方某華(所在單位:江西誠建造價諮詢有限公司)、裴某紅(所在單位:江西贛鄂皖路橋投資有限公司)、黃某敏(所在單位:九江市公路應急搶險大隊)、劉某紅(所在單位:九江市市政公用設施管理局)、楊某(所在單位:九江市建設監理有限公司)等5名評標專家,在參加九江市新建快速路系統工程(二期)一標段施工項目評標過程中,未客觀、公正、依法依規評審投標文件,將不符合資格的投標人確定爲中標候選人。當年12月,經調查覈實,該5名評標專家未按照招標文件確定的評標標準和方法進行評標的行爲屬實。九江市住建局依法作出禁止該5名評標專家6個月內參加依法必須進行招標項目評標的行政處罰決定。

信豐縣城鄉公益性公墓項目規避招標案

2023年11月,贛州市信豐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收到有關部門移送的線索,反映信豐縣寶祥陵園管理有限公司在未履行公開招標程序的情況下,將信豐縣城鄉公益性公墓項目拆分成91個項目直接發包給信豐縣城投建築工程有限公司,涉及金額人民幣13159.59萬元。當年12月,經調查覈實,該公司規避招標行爲屬實。贛州市信豐縣住建局依法對該公司處人民幣92.12萬元罰款;並將該公司違法違規行爲通報至其上級主管部門。

深圳交易諮詢集團有限公司幫助他人謀取中標案

2023年1月,鷹潭市住建局收到有關部門移送的線索,反映2017年10月在鷹潭市信江北路綠化提升項目設計施工總承包(EPC)項目、2018年4月在鷹潭市周塘烘焙文化特色村建設項目(EPC)工程招投標活動中,招標代理深圳交易諮詢集團有限公司按照某投標企業資質、業績等方面優勢製作招標文件並幫助其中標,涉及金額人民幣7000萬元。2023年7月,經調查覈實,該公司違法行爲屬實。鷹潭市建局依法對該公司處人民幣20萬元罰款,對該公司直接負責人處人民幣1.4萬元罰款。將該公司違法違規行爲通報至其上級主管部門及其註冊所在地省級住建主管部門。

浙江森禾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串通投標案

2023年3月,鷹潭市龍虎山風景名勝區建設和交通局收到有關部門移送的線索,反映2018年9月浙江森禾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在參與龍虎山風景旅遊區龔資線風情廊道景觀工程(EPC)項目投標中,涉嫌串通投標,涉及金額4958萬元。2023年9月,經調查覈實,該公司串通投標行爲屬實。

鷹潭市龍虎山風景名勝區建設和交通局依法對該公司處人民幣34.7萬元罰款,對該公司直接責任人員處人民幣2.43萬元罰款。依法暫停其省外建築施工企業進贛登記服務,經項目所在地設區市住建局確認整改完成後,恢復進贛信息登記服務,並將該公司違法違規行爲通報至其註冊所在地省級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

評標專家王某文、黃某光等3人未依法公正履職案

2023年7月,南昌縣住建局收到有關部門移送的線索,反映2020年8月在南昌縣定崗村安置房(保障房)一期二批工程評標過程中,王某文(所在單位:江西省農業機械研究所)、黃某光(所在單位:江西省自然資源政策調查評估中心)、萬某(所在單位:江西科技師範大學)等3名評標專家受他人請託爲特定投標企業打高分並收取好處費。2023年12月,經調查覈實,上述3人違法行爲屬實。2024年1月,南昌縣住建局依法作出取消上述3人擔任評標專家資格的行政處罰決定,並各處人民幣2.9萬元罰款。

江西省住建廳指出,上述典型案例中的違法違規行爲,嚴重擾亂了招投標市場秩序和我省營商環境。建築市場各方主體要切實引以爲戒,杜絕違法違規行爲發生。各級住建主管部門要進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嚴格執法檢查,強化招投標活動監管,加大對各類違法違規行爲的查處懲戒力度,按規定對受到處罰的企業和個人在市場準入、資質申請等方面打出懲戒“組合拳”。

通訊:王紀洪

審籤:鄭少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