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安遠縣:優先利用收購已建成存量房用作保障性住房

財聯社9月23日電,江西省贛州市安遠縣人民政府辦公室發佈《關於進一步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十二條措施》,自2024年7月26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期間,在全縣範圍內,對個人首次購買和爲改善居住條件購買第二套新建商品住房(含二手住房)的(以合同網籤時間爲準),由縣財政以個人購房契稅繳交額爲參照,給予契稅繳交額100%的消費補貼。自文件公佈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期間,凡在縣中心城區範圍內購買新建商品住房的(以合同網籤時間爲準),由縣財政給予260元/平方米的住房消費補貼;同時購買一個車位的,由縣財政給予300元/平方米的住房和車位消費補貼;同時購買一間商鋪的(不含寫字樓、格子鋪),由縣財政給予350元/平方米的住房和商鋪消費補貼。購買第四代建築商品住房的(經自然資源局和住建局共同認定),由縣財政給予350元/平方米的消費補貼。在縣鄉鎮購買新建商品房的(以合同網籤時間爲準),由縣財政給予200元/平方米的住房消費補貼,同時購買一間商鋪的(不含寫字樓、格子鋪),由縣財政給予260元/平方米的住房和商鋪消費補貼。優先利用收購已建成存量房用作保障性住房。對列入保交房項目採取異地安置的安置戶,由縣財政給予差價部分的補貼,最多不超過350元/平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