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舒培曝京華城裁定書爭議 蔣萬安下令局處5件事:不適合就不能給
▲臺北市長蔣萬安。(資料圖/記者林敬旻攝)
記者袁茵/臺北報導
民進黨臺北市議員簡舒培7日公佈京華城土地裁定書3張照片,認爲民衆黨主席柯文哲有收受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1500萬元部分賄賂,隨即又刪除掉照片,使民衆黨批評簡舒培違反偵查不公開,簡則說都是蔣市府給予。臺北市長蔣萬安12日在市政會議要求局處首長做5件事,包括清楚掌握議員索資內容,不適合就要說「No」。
蔣萬安12日上午主持市政會議,會前先是表揚「北捷英雄英勇制伏歹徒案」3名平民英雄,分別爲臺北市警察局警務正薛先得、鐵板燒廚師簡瀛祥、中醫師李主強,3人除了拿到感謝狀之外,還有榮譽獎章,以及依序得到終身免費搭乘北捷票卡、10年免費搭乘票卡、4年免費搭乘票卡。
另外,在市政會議臨時動議上,蔣萬安也特別提到,需要跟各局處首長提醒與要求,上週發生幾件議會索資事件,「我要強調,議會當然有監督施政的權利,但我們所提供的資料一定是要合法合理,而且要衡量整體的情況來回複議會。」如果市府提供的資料會造成民衆或公共利益損害,這個部分就不應該出現。
蔣萬安舉例,包括上週市府首長職務宿舍的資料提供,被議員公開一事,影響到局處首長與家人的隱私安全;另外還有一件事,也就是調查中的司法案件裁定書,「我們提供出去被議員公開,後來議員也發現確實不妥,撤下了PO文」。
蔣萬安指出,「一開始我也說過這不該提供,也不應公開,所以從這幾件事情,我們對於手上所掌握的相關資料,各位局處首長一定要預想,我們給出的資訊會造成什麼影響?是否合適?」
蔣萬安也要求局處首長要做到5件事,第一,首長們一定要知道議員索資什麼資料,得清楚掌握;第二,首長一定都要看過回覆的內容;第三,回覆內容一定要合法、合理,且首長有責任要審慎衡量整體的情況,「這些資料是否合適提供給議會,如果不適合、不合法,當然絕對不可以給,首長就要Say『No』,這個是首長要承擔的責任」。
蔣萬安稱,第四,牽涉到其他機關或府級相關資料,一定要落實橫向聯繫、向上通報的作業,「我想這個一定要加強!」第五,回覆的時間上,首長必須衡量同仁一定需要花時間準備、整理,所以非急迫、非必要,首長要站出來跟議會說「不可能當天要、當天給」,除非是非常例外、急迫或正當用途,否則完整整理需要時間,首長一定要做好把關,負起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