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全宏觀經濟治理體系——學習貫徹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精神
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審議通過的《中共中央關於進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進中國式現代化的決定》提出,科學的宏觀調控、有效的政府治理是發揮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優勢的內在要求。必須完善宏觀調控制度體系,統籌推進財稅、金融等重點領域改革,增強宏觀政策取向一致性。
宏觀經濟治理是對宏觀調控理念與思路的重要創新。黨的十八大以來,我國充分發揮國家發展規劃戰略導向作用,加強財政、貨幣等政策的協調配合,宏觀調控的前瞻性、針對性、有效性進一步提高,經濟治理能力得到有效提升。
當前,我國經濟發展面臨的有利條件強於不利因素,經濟回升向好、長期向好的基本趨勢沒有改變。但也要看到,國內外形勢的深刻變化給我國宏觀經濟治理帶來了諸多風險挑戰。在此背景下,如果繼續沿用以往的調控方式,不僅調控效能會下滑,還可能帶來一些“副作用”,亟需通過改革創新,形成與新時代發展要求相適應的宏觀經濟治理思路及措施。
2020年5月,《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新時代加快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意見》強調,要“完善宏觀經濟治理體制”“進一步提高宏觀經濟治理能力”。“十四五”規劃和2035年遠景目標綱要首次將“完善宏觀經濟治理”作爲“提升政府經濟治理能力”的首要內容。此次全會再次提出“健全宏觀經濟治理體系”,並從完善宏觀調控體制、深化財稅金融體制改革、推進區域協調發展等方面進行全面部署,充分體現了黨中央以健全宏觀經濟治理體系促進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的決心和信心。
增強宏觀政策取向一致性,是黨中央創新和完善宏觀調控的最新理念,也是中國特色宏觀治理的又一重要理論成果。全會《決定》強調“完善國家戰略規劃體系和政策統籌協調機制”,提出了“促進財政、貨幣、產業、價格、就業等政策協同發力”“探索實行國家宏觀資產負債表管理”“把經濟政策和非經濟性政策都納入宏觀政策取向一致性評估”等要求,有助於促進各項政策舉措“同向發力、形成合力”,繼而轉化爲有效的經濟增長率。
深化財稅體制改革是健全宏觀經濟治理體系、實現政策體系高效協同的樞紐環節。《決定》對財稅體制進行了全面的審視和規劃,在優化資源配置、激發市場活力、改善民生、防範財政風險以及推動國際經濟合作等方面,推出了一系列重大改革措施,爲經濟發展注入了新的活力,爲經濟社會持續健康發展提供有力保障。
深化金融體制改革從多個維度部署發力,強調堅定不移走好中國特色金融發展之路。在頂層設計上,加快完善中央銀行制度,暢通貨幣政策傳導機制;在金融監管上,強化監管責任和問責制度,加強中央和地方監管協同;在金融服務上,積極發展科技金融、綠色金融、普惠金融、養老金融、數字金融五篇大文章,加強對重大戰略、重點領域、薄弱環節的優質金融服務等,錨定金融高質量發展,加快金融強國建設。
從全局出發、從系統出發,在多重治理目標中尋求動態平衡、實現相向發力,是宏觀經濟治理的基本方法論。下一步,要圍繞推動高質量發展和構建新發展格局要求,加強從政策制定到執行全鏈條管理,強化結構政策、增長政策與穩定政策的協同配合,進一步提升我國宏觀經濟治理的能力和水平。(本文來源經濟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