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新視界》打完四劑疫苗後 我確診新冠肺炎(潘懷宗)

(圖/示意圖,記者範揚光攝影)

我於去年7月21日施打了第一劑的AZ疫苗,10月8日第二劑AZ疫苗,今年的1月28日第三劑莫德納疫苗,7月29日第四劑Novavax(諾瓦瓦克斯)疫苗,雖然施打了四劑疫苗,仍然抵抗不了病毒的高傳染力,不幸於8月8日晚上喉嚨開始疼痛,8月9日自行快篩陰性,且喉嚨痛在我使用噴劑後(指示用藥),略爲緩解,遂未放在心上,沒想到當天晚上睡覺時,症狀轉趨嚴重,渾身發燒在38度多,手腳肌肉痠痛無力,幾乎無法站立,咳嗽,頭痛,翻來覆去,分分秒秒都難熬,這是我兩年來,第一次罹患新冠肺炎,非常難過。隔天,聯絡防疫計程車,前往醫院看病,PCR檢測陽性(CT值14),立即進行隔離。

前來診治的陳姓醫師,他說非常理解前三天那種全身發燒痠痛的難過感覺,因爲他纔剛剛確診康復回來,我告知昨晚服用乙醯胺酚(Acetaminophen,注1),效果不好,壓不住,仍然難過。陳醫師說,可以停掉它,換非類固醇抗發炎藥(NSAID),才能壓得住,也就是大家熟知的布洛芬(Ibuprofen,注2),確實,大家在止痛的時候,如果第一線乙醯胺酚壓不住的時候,可以停掉它,改用布洛芬,就可以舒服一些,度過前三天的不適期,不過,仍有些注意事項,請大家參考注1和注2 ,以及諮詢藥師或醫生,這是罹患新冠的第一點心得。

換了止痛藥,稍微舒服後,接着就是晚上睡覺時,會流鼻涕,甚至咳嗽,使得覺睡不好,因爲此時需要免疫力抵抗病毒,如果覺睡不好,免疫力下降,恐怕輕/中症轉重症,於是使用止咳藥、化痰藥以及抗組織胺的止鼻水藥,不過,像我女兒和太太,單獨吃了醫生開立的僅含抗組織胺的艾來錠(Allegra)後,有嚴重的鼻塞情形,反而更難入睡,經諮詢醫生後,改開立喜洛(Hiros),裡面除含有抗組織胺外,還有抗鼻塞的藥物,才能睡得安穩,這是第二點心得。

我家三人,自我確診後,接續三天,就是太太和女兒確診,三人中,只有我有資格使用抗病毒藥物(癌症患者),起初醫生請我簽署用藥同意書,我看了副作用後,暫時婉拒。但因爲一直微微發燒,鎮痛解熱藥無法停吃,又不太舒服,加上美國醫生的外甥來電,勸說連80幾歲的拜登都吃了沒事,於是下定決心,再次諮詢醫生,請求開立抗病毒藥物,真乃神效,晚上吃下去第一次的三顆藥後,隔天早上,感覺好了起碼1/3,不過,副作用出現了,那竟是整個嘴巴好苦,而且愈來愈苦,我笑着在電話上跟親友說:「吃得苦中苦,方能抗病毒」,另外,還有點腹瀉,其他還好,這是第三點心得。

解除隔離後,當初就讀國中時的導師黃老師問我,到底是BA.2還是BA.5,我說沒測,不知道,不過依照目前臺灣流行的強勢株,應該是BA.2,老師又問,知道是哪裡傳染得到的嗎? 我說查遍了所有可疑的人,都不是,根本不知道是哪裡得到的,這才恐怖。再加上疫情指揮中心提醒,BA.5將於8月底,9月初爆發,而且得過BA.2的人,也可能會再得BA.5,雖然美國疾病控制和預防中心表示,美國對於正常人已經取消保持6英尺社交距離等限制性措施,並專注於減少新冠重症的預防。但是仍然要求確診者和快篩陽性的人必須隔離至少五天,甚至有中度症狀 (如呼吸急促和住院)的人應該隔離10天。顯然這些要求和傳統的流感並不相同,因此至少目前,還沒有把新冠肺炎當成流感。爲了自己和家人的健康,筆者建議,大家仍應持續遵守防疫指揮中心的規定,螺絲不能鬆懈,若有次世代疫苗可以施打時,也應依規定進行施打,方爲上策。(作者爲陽明大學兼任教授、佛光大學講座教授)

注1 :乙醯胺酚(Acetaminophen)又稱撲熱息痛(Paracetamol)是在家止痛與退燒的首選用藥。常見商品名稱爲必理痛(香港)、普拿疼(臺灣)、必理通(中國大陸)、斑納杜(新馬)以及泰諾(Tylenol;美國)。而由於乙醯胺酚這個化合物的專利早已經過期很久(非專利藥),任何廠商都能夠生產這個藥物(學名藥),目前大約有 600 多種不同的商品名稱在市面上流通,除了成分一樣外,連止痛/退燒的效果也都完全一樣,民衆大可不必單獨鍾情於某一品牌,更不必去排隊購買而造成缺貨。根據藥盒上的推薦劑量服用乙醯胺酚是相當安全的,除非不慎因重複使用而造成藥物過量,或同時飲酒,纔有可能導致肝衰竭,若有肝臟疾病的患者,請諮詢醫生。乙醯胺酚除止痛和解熱的效果外,並無抗發炎的作用,所以和另一個民衆常用的消炎鎮痛解熱藥物——非類固醇抗發炎藥(NSAID),分屬不同種類的藥物。

注2 :非類固醇抗發炎藥(NSAID)有很多種,其中最爲人熟知的是布洛芬(Ibuprofen), 布洛芬相對於經痛、偏頭痛和關節炎方面,比起乙醯胺酚來得效果顯著些。但常見副作用有腸胃不舒服或紅疹(藥物過敏),長期使用也可能導致胃腸道出血,所以在家自行使用止痛藥時,應優先使用乙醯胺酚,除非無效時,再改用布洛芬。妊娠早期使用布洛芬的安全性未明(須小心),但在懷孕後期用藥有證據顯示有害,因此屬於不建議用藥,孕婦不要自行使用這類的止痛藥,雖然同樣是指示用藥,而乙醯胺酚則是相對安全許多。布洛芬專利權早已過期,市面上出現多種商品名,例如布洛芬(Brufen)、芬必得(Fenbid)、安舒疼(Advil)、美林(Motrin)、諾羅芬(Nurofen)和Eve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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