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舉1029件逃漏稅沒獎金 高雄男怒告國稅局被打臉敗訴

施男爲了領取檢舉獎金,半年內陸續檢舉了1029件案子。(圖/東森新聞

地方中心綜合報導

高雄南區一名施姓男子爲了賺取檢舉獎金,半年內向國稅局檢舉了1029件案子,分別是逃漏稅與未申請營利登記,事後要求以罰鍰金額2成當獎金,但國稅局查證後發現僅98件違法,而且店家經過勸導也補齊證件,因此通知他不會給予獎金,讓他氣得一狀告法院

過去曾有不少案例,知名店家未開發票又總是擠滿排隊人潮,最後被檢舉或被國稅局查稅。高雄市南區一名施姓男子就爲了賺取檢舉獎金,2015年6月開始,半年內向高雄國稅局、南區國稅局陸續檢舉,全臺連鎖個人早餐店未申請營業登記及涉逃漏稅,總計1029件案子,卻不是每一件都能成立。

根據高雄國稅局調查,施男檢舉的案件內容裡,只提供被檢舉商號名稱地址,根本沒有可供偵查的逃漏稅具體事證,因此無法給予獎金鼓勵。高雄國稅局副局長洪東煒表示,「站在一個機關立場,如果要發獎金給任何人都要很嚴謹,不然就會變成圖利他人。」

▲施男僅是利用國稅局的網站查詢,只要發現店家未登記稅籍就檢舉。(圖/東森新聞)

南區國稅局也指出,他們調查檢舉名單的店家,發現只有98家違法,而且經過通知後,均有在期限內補辦完成,因此免予處罰,只有3家早餐店事後被處以漏稅罰,但查獲原因並非施男提供的具體事證資料,而是國稅局人員職權自行調查緝獲,因此無需發給施男獎金。

施男無法接受國稅局不發給獎金,向高等法院提起行政訴訟。法官認爲,施男的檢舉資料,只是上國稅局的網站輸入店家名稱查詢,只要發現對方未申請稅籍就向國稅局檢舉,並未提供被檢舉店家違法的具體事證,因此不核發檢舉獎金並無違誤,判決施男敗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