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國啤酒廠都更停滯爭議多 監院3點糾正北市府、內政部

臺北市市定古蹟「建國啤酒廠」6年前原計劃變更爲文化園區,但後來變更爲臺北科技大學用地,引發在地民衆及文資團體強烈不滿。(本報資料照片)

臺北市市定古蹟「建國啤酒廠」2017年原計劃變更爲文化園區,但後來變更爲臺北科技大學用地,引發在地民衆及文資團體強烈不滿。監察院介入調查後認爲,臺北市政府對於原都市計劃變更案未予公告、立場反覆,且對「新變更案」置身事外,未善盡職責;另外內政部對都市計劃法未訂定明確標準,以致各級政府長期濫用「個案變更」,嚴重影響都市發展,因此提案糾正臺北市政府與內政部。

監察委員範巽綠、施錦芳、蕭自佑今(7日)公佈調查報告。指出臺灣菸酒公司建國啤酒廠已逾百年,部分建物爲北市定古蹟。菸酒公司原擬以「產業活保存」爲基礎,將建國啤酒廠轉型爲「啤酒文化園區」並進行都市計劃使用分區變更。該都更案也在2017、2018經北市府、內政部審議通過。後因臺北市政府與臺灣菸酒公司未能就文資委託經營、增額容積價金運用等議題達成共識,無法簽訂協議書,以致「原變更案」未能公告實施。

監委點出,國立臺北科技大學疑不斷向行政院爭取並訴諸媒體,要求市府將使用分區變更後之回饋用地撥予該校使用。而行政院爲解決北科大校地不足問題,經北市政府同意由臺灣菸酒撤回「原變更案」,改由內政部依都市計劃法第27條第1項第4款及暨第2項規定,以教育部認定北科大校地擴大屬「重大設施」爲由,辦理「新都市計劃案」。

監委點出糾正原因,第一,臺北市政府卻立場前後不一,輕率推翻對於各級都委會審議通過之「原變更案」,未依細部計劃附帶條件規定與臺灣菸酒公司簽訂協議書,以致「原變更案」無法公佈,影響重大。

另外,在「新變更案」處理上,北市府也置身事外,身爲都市計劃的「地方主管機關」暨「新變更案」之擬定機關,實應積極與中央合作,共商發展課題、對策及願景。然對於「新變更案」,臺北市政府非但未以都市整體發展的尺度進行檢視,與中央政府充分溝通合作,反稱「只是扮演從旁協助之角色」,明顯置身事外,未善盡職責。

第二,「新變更案」遭到公民、團體與當地里民反對,公開展覽期間,受理92案中有61案爲反對意見及建議。且相較於「原變更案」,「新變更案」明顯影響臺灣菸酒公司土地使用價值與效益,包含容積率將從450%降至300%;可興建樓地板面積減少約1835坪;土地資產價值更從358億元減少至129億元。

而根據北科大校方、北市府以及內政部的說法,顯示「新變更案」尚無法直接將計劃範圍內受限容積調派至北科大臺北校區(校本部),故「新變更案」可否立即、有效解決北科大缺地之急迫需求,仍待進一步審慎評估。

最後則是內政部未針對都市計劃法第27條第1項第4款辦理「個案變更」訂定明確嚴謹之允許標準,以致各級政府長期濫用相關規定,內政部允應訂定更明確嚴謹之「個案變更」允許標準。

監院表示,建國啤酒廠早於2019年12月30日即通過古蹟及歷史建築修復及再利用計劃,惟迄今仍未依該計劃踐行相關工作,行政院允應督促所屬確實依規定辦理,以落實啤酒產業活化與文化價值保存之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