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察機關依法分別對王天宇、董憲曾、馬向東、畢路佳提起公訴

遼寧檢察機關依法對王天宇涉嫌受賄案提起公訴

日前,遼寧中醫藥大學原黨委常委、副校長王天宇(正廳級)涉嫌受賄罪一案,經遼寧省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由本溪市人民檢察院依法向本溪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王天宇享有的訴訟權利,並依法訊問了被告人,聽取了辯護人的意見。本溪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指控:被告人王天宇在擔任朝陽市第二醫院黨委副書記、院長,遼寧省衛生廳黨組成員、廳長助理,遼寧省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黨組成員、專職副主任,遼寧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黨組成員、副局長,遼寧省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黨組成員、副主任,遼寧省檢驗檢測認證中心黨組書記、主任,遼寧中醫藥大學黨委常委、副校長等職務期間,利用職務便利或職權、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爲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海南檢察機關依法對董憲曾涉嫌受賄案提起公訴

日前,海南省交通運輸廳原黨組副書記、廳長董憲曾(正廳級)涉嫌受賄罪一案,由海南省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經海南省人民檢察院交辦,由海口市人民檢察院依法向海口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董憲曾享有的訴訟權利,並依法訊問了被告人,聽取了辯護人的意見。海口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指控:被告人董憲曾利用擔任海口市長秀開發建設總公司總經理、瓊中黎族苗族自治縣委書記、海南省原交通廳廳長、海南省交通運輸廳廳長等職務上的便利,爲他人謀取利益,以及利用本人職權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通過其他國家工作人員職務上的行爲,爲他人謀取不正當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山西檢察機關依法對馬向東涉嫌受賄案提起公訴

日前,山西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原二級巡視員馬向東涉嫌受賄罪一案,經山西省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由山西省人民檢察院太原鐵路運輸分院依法向太原鐵路運輸中級法院提起公訴。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馬向東享有的訴訟權利,並依法訊問了被告人,聽取了辯護人的意見。山西省人民檢察院太原鐵路運輸分院起訴指控:被告人馬向東利用擔任山西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能源處調研員、新能源辦公室調研員、新能源辦公室主任等職務上的便利,爲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貴州檢察機關依法對畢路佳涉嫌受賄案提起公訴

日前,原遵義醫學院黨委委員、原遵義醫學院附屬醫院黨委書記畢路佳(副廳級)涉嫌受賄罪一案,經貴州省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由貴陽市人民檢察院依法向貴陽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畢路佳享有的訴訟權利,並依法訊問了被告人,聽取了辯護人的意見。貴陽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指控:被告人畢路佳利用擔任原遵義醫學院黨委委員、原遵義醫學院附屬醫院黨委書記等職務上的便利以及職權地位所形成的便利條件,爲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最高人民檢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