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察官引用判決爆「烏龍」?羅智強:射箭畫靶、荒唐離譜

政治中心綜合報導

針對前總統馬英九14日遭臺北地檢署以《通保法》的泄密罪、《個資法》等起訴,不過,根據《聯合報》報導,律師永裕透過司法法學資料檢所繫統查詢,根本查不到這個判決,因此認爲用此判決認定馬英九有保密義務,會有問題。對此,曾因此事被傳喚的總統府秘書長羅智強則表示,「若此事爲真,則檢察官連最基本的判決引用都烏龍,這起訴書還有什麼可信度?」

▲有律師質疑,馬英九的判決有問題。(圖/記者季相儒攝)

根據律師李永裕表示,不管是起訴書還是北檢的新聞稿,都引用了最高法院101臺上第2970號判決,檢方用這個判決說明馬英九有保密義務,但實際上透過司法院法學資料檢所繫統,根本沒有這個判決,「就連相連的字號也查過,都沒有這個判決」。

對此,羅智強在臉書指出,「引了一個不存在的幽靈判決,請問,這起訴書還站得住腳嗎?」,並表示,看完地檢署的起訴書,只能用「射箭畫靶、荒唐離譜八字形容

羅智強說,馬英九聽取報告、向幕僚諮商,是因爲王金平院長理念不合、意圖撤銷王金平院長黨籍企圖使其喪失立法院院長職位?是馬英九說的?還是那個證人說的?因此認爲法律論罪,講的是證據,不能像名嘴一様憑空臆測,你說馬英九聽取報告、招幕僚諮商,乃有此企圖,你就要「證明」。

回顧當時的過程,羅智強表示,事實上,在9月6日特偵組召開記者會之前,馬只向行政院長江宜樺和我,二人諮商,我和江院長也沒有將此事再對外傳播,就是靜待9月6日的特偵組記者會,這叫做「爲後續政局安排」、企圖使其喪失立法院院長職位?

羅智強接着說,9月6日之後,馬英九開記者會批評關說司法,但那時特偵組已公佈譯文,所有媒體均有引用,毫無秘密之可言。馬英九在政治上的一切行爲,也與泄密、通保、個資泄露完全無關,因此認爲「檢方豈能已不是秘密後的公開資訊,回頭指控馬英九意圖撤銷王金平院長黨籍而泄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