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檢查獲選舉賭盤 一男一女遭捕訊後飭回
記者翁伊森/嘉義報導
嘉義縣地檢署接獲嘉義市政府警察局刑警大隊提報選舉賭盤情資,即組成專案小組偵辦,由檢察官賴韻羽指揮專案小組持搜索票,在嘉義市玉山路某處,查獲鄭女及賭客蔡男,並查扣簽單、賭注現金等證物。
經查鄭女藉由LINE朋友社羣,招攬熟識的朋友或不特定人下注,以某幾組總統候選人彼此讓票數爲下注標的,賭客每下注新臺幣(下同)1萬元,押中者,可得1萬9500元之賭金,鄭女並從中抽取5%佣金。
鄭女及蔡男遭檢訊後,鄭女因涉有刑法第268條之賭博罪嫌、蔡男涉有同法第266條第1項之賭博罪嫌,雖均犯罪嫌疑重大,惟無羈押必要,鄭女以5萬元具保;蔡男則飭回。
檢方呼籲,總統及立委大選日逼近,爲避免地下賭盤業者影響選風,將統合警、調、憲兵、海巡及政風等力量,嚴查相關犯罪,並向上溯源,清查選舉賭盤相關人脈及金流,有效杜絕賭盤影響選情,確實淨化選舉治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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