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暴夫睡夢中遭滾水淋頭!妻再補刀刺破肝腸奪命 2審判決出爐
▲臺南東區大同路一段一處公寓5樓,2022年6月16日清晨發生妻殺夫命案,王女刺殺陳姓丈夫,警方到場封鎖現場。(圖/民衆提供)
記者林東良/臺南報導
臺南王姓女子與陳姓丈夫,平時感情不睦,王女不滿丈夫家暴,2022年6月16日凌晨拿燒燙的熱水潑灑睡夢中的丈夫,陳男被燙得痛醒與妻子扭打,王女拿水果刀刺中丈夫腹部,送醫傷重不治身亡,一審王女依殺人罪判刑13年,18日臺南高分院以她不應依自首減刑,改判她14年徒刑,本案可上訴。
判決資料指出,被告33歲王女不滿丈夫40歲陳男,2022年6月12日對其施暴,埋恨在心,於同年6月16日凌晨5時45分許,趁丈夫陳男在臥室熟睡之際,持加熱過之熱水壺1個,朝陳男臉部潑灑大量熱水,致陳男受有身體表面積達20%二級燙傷並橫紋肌溶解症。
陳男隨即痛醒,起身欲追打王女,王女轉身逃跑,遭陳男拉住頭髮,而後倒臥在置物箱旁,王女見置物箱上有水果刀1把,以左手反握該把水果刀朝陳男之胸腹部猛刺擊1刀,刺穿橫隔膜、肝臟及腸繫膜,刺破下腔靜脈,致陳男左右側血胸、氣胸(左右肺塌陷)、大量出血,陳男先跑到浴室,而後跑至陽臺對外求救,自行將該把水果刀從身體拔出、往大樓中庭丟下。
待高姓鄰居聽聞陳男之哀嚎、求救聲,察覺有異,乃至大樓管理室報案,經警獲報於同年日清晨6時11分許到達現場,在大樓中庭發現該把水果刀,並發現陳男跪趴在陽臺地上呼喊救命,立即通知救護人員到場,將陳男送醫,陳男於同日上午8時許不治死亡,王女被警方當場逮捕,並扣得水果刀1把、熱水壺1個等物。
一審王女否認故意殺害丈夫,指稱陳姓丈夫對她家暴,對她造成很大的痛苦,只是家境不好,沒錢裝監視器,所以無法存證,案發時只是要傷害丈夫而已,讓對方感受一下她的痛苦,並沒有想要殺害丈夫的故意。法官依殺人罪將她判刑13年。
案經上訴二審,法官認爲王女雖符合刑法第62條自首規定,但王女於偵查中先否認殺人犯行,一審初亦否認,經由法院闡明殺人的故意後,王女轉而承認殺人犯行,但於二審審理時又否認犯行,所述前後不一,難認王女有真誠的悔意。因此,二審法官認爲王女雖構成自首,但不應依刑法第62條規定減輕其刑,撤銷一審原判13年,加重改判刑14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