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高雄挾警嫌要求矯正署念5點訴求 將釋放戒護科長
▲嫌犯提出5點訴求,並要矯正署長在電視上念出訴求,就是放戒護科長。(圖/翻攝自《中天新聞》)
高雄市大寮監獄挾警案出現重大突破!晚間高雄市前議員李榮宗二入監獄談判,並帶出鄭立德等人訴求,指出只要矯正署長吳憲璋在電視上念出5點訴求,就會釋放戒護科長王世昌。而矯正署長在晚間10點55分出現在高雄監獄外,並完成聲明。
鄭立德5點聲明如下:
(一)、陳水扁假病可以保外就醫,監獄內比他嚴重很多,既然阿扁可以保外,那就比照辦理一視同仁。
(二)、現在一罪一罰造成有人刑期40、50幾年,現在法律讓初再過1/2刑期都能假釋,但是都關到2/3才能準累犯就更慘。三振條例連報假釋都不行,你們這樣是官逼囚反,法律不是情理法,情已經不見就只剩下法官自由心證、讀裁道理,他說有罪就是有罪,誰叫我們有前科就是活該,什麼是無罪推論?說穿只是法官真偉大。
且既然你們要我們關到死,那也要給我們自主自給的能力,做了一個月工作只有200塊,內衣褲都不夠買,還要家人救濟。連活得尊嚴都沒有,還要拖淚家人,那就只剩下自殺和拼了兩條路可以走。
(三)、我(鄭立德)沒有殺人卻被判18年殺人罪,對別來說是個數字,但對我來說卻是不甘心。而我的例子只是冰山一角,還有許多受刑人和我一樣心情,誰來幫我講話?
(四)、馬英九你雖然不是好總統,但是你卻是一個好的法務部長,在你還有能力之前,請救救受刑人。
(五)、請修改三振法案給人希望好嗎?減刑爲什麼只減微罪、重罪不減?你們是鼓勵大家做小、搞詐騙嗎?既然要減爲什麼不能一視同仁,講難聽點不都是罪犯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