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後1年老公就被伏擊 慘成植物人!人妻訴離法官准了

婚後才1年就被伏擊,老公變成植物人,人妻訴請離婚法官准了。(示意圖、與本案無關/AI生成)

女子小萱與男子阿國(均化名)是夫妻,不料,婚後才1年,阿國在今(2024)年1月遭人持棍棒毆打,頭部受到重創,雖經手術治療,但迄今仍重度昏迷,呈植物人狀態。小萱認爲雙方結婚不久,並無堅實感情基礎,加上她還未滿30歲,也無經濟能力可負擔阿國的醫療費用,因此依法請求判準離婚。

法院審理,阿國的法定代理人到庭陳稱,同意小萱所提離婚之訴。法官認,民法第1052條第1項第7款所明定,夫妻之一方,有不治之惡疾者,他方得向法院請求離婚。立法意旨在於夫妻共同生活若因身體或健康有障礙,不宜令其繼續共同生活時,許其請求離婚。

因此所謂「不治之惡疾」,應解爲任何足以危及婚姻關係維繫,爲夫妻共同生活之障礙,而不容易治癒之疾病,不以該疾病有傳染性或爲常人厭惡者爲必要。

法官審酌,阿國的病情,已造成夫妻共同生活之障礙,而危及婚姻情感之維繫,且阿國的疾病難以治癒,是不宜令其繼續共同生活。日前依法宣判,小萱請求離婚,爲有理由,應予准許。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