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交通運輸局原黨組書記、局長鍾朝陽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8月3日,“惠州清風”發佈消息,日前,經惠州市委批准,惠州市紀委監委對惠州市交通運輸局原黨組書記、局長鍾朝陽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鍾朝陽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違反廉潔紀律,長期違規收受禮金;公器私用,以權謀私,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爲他人在工程承攬、項目推進等方面謀取利益,並非法收受鉅額財物;爲謀取不正當利益,給予國家工作人員財物。
鍾朝陽嚴重違反黨的廉潔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行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惠州市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惠州市委批准,決定給予鍾朝陽開除黨籍處分;由惠州市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
文|記者 林海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