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瑞茂:高地價房價 空間戰爭開打 

圖/擷取自《文化元年基金會籌備處網站

圖、文/非池藝術網

人民力量,就是文化的力量。7月中,文化元年基金會籌備處舉辦「文化部危機解密論壇」,反省、思考文化部上路一年多來的施政作爲,鍼砭文化政策,並提出建言

「我們需要用人民的力量,來終結這樣精神分裂的國家都市」淡江大學建築系主任黃瑞茂表示,在走入高地價房價時代裡,社會的文化資產已經面臨與政府財團間的「空間戰爭」了。文化資產與財團間的「空間戰爭」,輸了,歷史地景將被抹滅,蓋上住宅商業大樓;贏了,則能讓歷史地景再利用,琢磨文化底蘊,發揮更多附加價值

黃瑞茂表示,現在的當代藝術館過去是建成小學光點臺北以前則爲美國大使官邸華山藝文特區,以及鐵道部辦公廳,過去都是歷史建築,在10幾年前社會運動人士的努力下而被保留,現在則成爲臺北的文化標的。「十幾年前,誰會想得到?」黃瑞茂說,當初捍衛鐵道部辦公廳時,臺鐵內部的機關報還寫說「這個垃圾建築爲什麼要保存?社運人士吃飽閒閒沒事幹」。但現在,鐵道部辦公廳,則成爲臺鐵重要的文化資產,搖身一變成爲一份珍貴的歷史建築資料

文化資產保存法 反讓建商拆屋有理此外,黃瑞茂也表示,原先立法爲保存文化資產與地景的「文化資產保存法」與「老樹條例」,在立法之初雖立意良善,但走進空間戰爭的戰場中,卻反讓建商「有理」破壞文化資產。在「文化資產保存法」施行細則條列主管機關普查或接受個人團體提報具古蹟、歷史建築、聚落價值建造物之內容」,才能受文化資產保護。在建設案中,文化資產是否被保護,而免於拆遷,也取決於該文化資產是否於「文化資產保護法」中立案

文化資產法的設立,理應能保護文化資產,但執行起來,卻是一把雙面刃。對居民而言,都市的建案總來得突如其然,讓人措手不及,那些需要被保存,卻來不及在「文化資產保存法」中立案的當地歷史建物,則往往因「沒立案保護」,而被建商、政府認定爲珍貴的文化資產能被拆遷,造成歷史建物遭受摧毀。

該保護文化資產的「文化資產保存法」、「老樹條例」,反而因爲跟不上建設與開發的速度,而讓許多該保護的文化資產,而被建設案吞沒,黃瑞茂既不解又遺憾。…..更多詳細內容http://artemperor.tw/focus/2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