還沒1歲就人間蒸發 20年沒聯絡!孩子不養這款老北準了

還沒1歲就人間蒸發,已經20年沒聯絡,孩子不養這款老北獲准。(示意圖、與本案無關/AI生成)

男子阿國(化名)身爲3個孩子的父親,他被最小的孩子指控,當年他還未滿1歲的時候,父親就因躲避債務而拋家棄子,將嗷嗷待哺的他交由母親獨自扶養,母親因此向訴請離婚獲准。不滿父親從未扶養及關懷,他對父親也感到相當陌生,因此訴請如免除扶養義務。

法院審理,法官查詢當年的離婚判決載明,阿國在2003年10月爲了躲債,加上逃避刑事案件追速,因而避居國外迄今未歸,還導致孩子的母親遭債權人追討,終日生活於恐懼之中,因而依民法請求判決離婚獲准。

阿國前妻到庭證稱,在孩子要滿週歲前不到2個月,阿國就已完全失蹤,沒有他的消息,有很多人或他的朋友會來找他,會跟他們母子說,「如果他有回來,就叫他出來,不要躲起來」,也有一個來討債的說,阿國跑去大陸了,阿國完全沒有跟她聯絡,連前婆婆也不知道他的消息。

法官審酌,阿國在孩子未滿1歲即拋家棄子,對年幼孩子生活所需及成長狀況未予關懷,導致彼此感情疏離,未盡身爲人父之扶養照顧義務,且情節重大。日前依法宣判,阿國的孩子請求免除扶養義務,洵屬有據,應予准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