懷孕後再投保醫療險 生產住院不理賠
有對臺灣夫妻到南韓旅遊,已懷孕7個月的妻子在當地早產,若是出國前投保旅平險附加海外突發疾病,是否能理賠?據瞭解,保單條款有針對女性懷孕投保時的除外責任,保經代業者王令佐表示,已懷有身孕的女性投保,保險公司都會將該胎早產或是分娩期間所發生的狀況除外、無法理賠。
不少年輕孕婦都渇望當個旅遊辣媽,挺着大肚到海外旅行,儘管出國前投保旅平險附加海外突發疾病,以爲如此就萬無一失,由於胎兒僅1300克需住保溫箱觀察,預估醫療費用就高達新臺幣3百萬。
▲懷胎7月遊韓早產,母嬰出院得付大筆費用。(圖/東森新聞提供)
各保單條款中都有針對懷孕、流產與分娩的除外事項。王令佐解釋,除外事項就是指,事情發生之後保險也無法理賠的範圍。
以新聞事件中的懷孕妻子爲例,即使出國前已購買旅平險附加海外突發疾病,但因投保當時已懷有身孕,本身就屬於除外事項,因此海外早產所產生的龐大醫療費用,無法獲得理賠。
若是懷孕前,就已投保醫療險,也必須注意醫療險只保障「因病住院」,也就是說若女性是因爲自然生產或是自願剖腹而住院,都不在醫療險的保障範圍內。
建議媽媽們不妨在懷孕前,先投保醫療險,給自己完整的醫療保障外,之後懷孕生產必要的剖腹手術或是住院等醫療行爲相對較有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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