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潤置地深圳湖貝舊改再起波瀾
本報記者 陳婷 趙毅 深圳報道
近日,深圳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公告華潤置地(深圳)開發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華潤深開”)向該局申請湖貝統籌片區城市更新單元一期A1地塊項目(以下簡稱“A1地塊”)的《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變更事項。
公告顯示,A1地塊(宗地號:H214-0075)於2023年12月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經變更,A1地塊項目名稱現修改爲“潤昭廣場”,地上、地下核增建築面積也有所調整。
根據公開資料,華潤深開正在進行湖貝統籌片區城市更新單元(以下簡稱“湖貝舊改”)開發建設,該更新單元分爲兩期及一個獨立開發項目實施。一期包含A1、A4、A9等九個地塊;二期包含C2、A7兩個地塊;A8地塊獨立開發。截至目前,A4地塊的開發進度最快,A1次之。
值得注意的是,華潤深開100%份額股權曾計劃今年8月15日—16日在京東司法拍賣網絡平臺上進行公開拍賣,起拍價約爲20.5億元,隨後暫緩。
經過股權穿透,華潤深開由深圳市湖貝順潤投資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湖貝順潤”)100%持股,後者由華潤置地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華潤置地控股”)持股60%,華潤置地控股爲華潤置地(1109.HK)旗下公司。對於上述拍賣事項,華潤置地相關負責人對《中國經營報》記者表示,主要是因爲合作方財務出現狀況,但舊改項目本身正常運轉,不受影響。華潤深開股權後續是否將重新拍賣還得依照法院流程而定。
A1地塊項目定名“潤昭廣場”
開工近四年,A1地塊項目名稱終於落地。
根據深圳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公告,A1地塊項目名稱修改爲“潤昭廣場”,同時調整建築輪廓、裙房雨棚投影線,地上核增建築面積調整爲約7936平方米,地下核增建築面積調整爲約58580平方米。
根據深圳中洲資產評估房地產估價有限公司出具的資產評估報告,A1地塊以回遷房源爲主,地上總建築面積約15萬平方米,包含2棟超高層住宅、1棟超高層公寓、地上商業和地下商業,住宅公寓百分之百回遷,商業大部分回遷,少部分可售。該地塊於2020年年底開工,預計2026年12月竣工。A1地塊包含3棟塔樓、2棟住宅和1棟公寓,預計今年10月預售。
公開資料顯示,A1地塊所在的湖貝舊改位於羅湖區東門街道,今年1月,該項目由原規劃批覆“分四期及一個獨立開發項目實施”修改爲“分兩期及一個獨立開發項目實施”,各分期內的每個開發建設用地劃分爲獨立子項目。
華潤深開是湖貝舊改的重要申報主體,開發建設面積約爲14.88萬平方米(不含A8地塊),截至目前,A1、A4、A9地塊已確認實施主體,A1、A4地塊已籤土地出讓合同。
資產評估報告顯示,上述開發地塊中,A4地塊進展最快,該地塊佔地1.76萬平方米,規劃建築面積28萬平方米,包括2棟超高層住宅、1棟超高層商務公寓、1棟超高層保障房、1棟寫字樓,含5層商業、地下3層車庫。2022年10月,A4地塊所開發項目(備案名:潤月廣場)開始預售,去年9月底全部封頂,計劃今年年底交付。A4地塊大部分爲回遷房,包括5棟塔樓、2棟住宅、1棟公寓、1棟保障房及1棟辦公樓。未籤土地合同的A9地塊預計2027年年底交付,包括3棟寫字樓,總建築面積約18萬平方米 ,除去回遷房外剩餘全是辦公寫字樓。
項目公司股權先前遭拍賣
根據資產評估報告,華潤深開成立於2012年3月28日,註冊資金爲50億元,主要從事房地產開發經營。2021年—2023年,華潤深開均處於虧損狀態,營收分別約爲1.23億元、1.57億元、1.2億元。2024年一季度,公司淨利潤爲-88.31萬元。截至2024年1月31日,華潤深開資產總額賬面值約88.8億元,負債總額賬面值約60.42億元,淨資產賬面值約28.38億元。
今年7月,京東司法拍賣網絡平臺發佈華潤深開100%份額股權第一次拍賣的消息。廣東省深圳市南山區人民法院執行裁定書顯示,申請執行人爲華潤置地控股,被執行人爲湖貝順潤,雙方存在借款合同糾紛。根據該執行裁定書,法院作出的判決書已經發生法律效力,但因被執行人在規定期限內沒有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申請執行人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法院已立案受理。經查,在執行過程中,法院取得了湖貝順潤持有的華潤深開100%份額股權的處置權。法院認爲,經過法院依法通知後,被執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應拍賣、變賣被執行人名下財產用於抵償其所欠債務。
資產評估報告顯示,經資產基礎法評估,截至2024年1月31日,華潤深開股東全部權益價值約爲29.28億元,7.3058%的股東權益價值約爲2.14億元。
工商信息顯示,湖貝順潤由華潤置地控股、深圳雲祥實業發展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深圳雲祥實業”)、華潤深國投信託有限公司分別持股60%、20%、20%。目前,深圳雲祥實業和湖貝順潤已成爲被執行人,被執行金額分別約爲1.02億元、1.35億元。
值得注意的是,原定於8月15日進行的華潤深開100%份額股權的首次拍賣暫緩,原因是利害關係人提出執行異議,截至暫緩當天,無人報名參與競價拍賣。
(編輯:趙毅 審覈:童海華 校對:顏京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