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震災臨工 勞動部:當日申請、當日覈定

據調查,目前有4個鄉鎮市公所提出97個天災臨工用人需求,但工作內容仍未明確,尚未提出申請。(報系資料照)

4月3日花蓮強震,勞動部馬上啓動「天然災害臨時工作津貼」措施,只要鄉鎮市公所或地方政府用人需求,申請當日即可覈定,並於覈定後3日內推介臨工,以迅速協助花蓮地區家園重建清理。

據調查,目前有4個鄉鎮市公所提出97個用人需求,但工作內容仍未明確,尚未提出申請,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就業服務組副組長黃巧婷表示,目前已派專人協助,只要有需求、工作內容,發展署會協助地方政府填寫相關表單,並且申請當日即可覈定,覈定後3日內,就業中心將推介登記臨工的失業勞工給申請單位,經申請單位確定並回復錄取名冊當日,分署即發派工函立即上工。

勞動部表示,因受災暫時無工作者,4月3日起可攜帶國民身分證向當地就業中心或就業服務檯辦理登記,就業服務人員會盡速就已經覈定的臨時工作機會進行聯繫安排派工,使民衆即時獲得短期就業安置機會,期間爲保障民衆基本生活,提供臨時工作津貼,以基本工資每人每小時183元發給,每月最高核發月基本工資2萬7470元,津貼核發期間依照家園重建期程,目前原則暫估以2個月爲期,必要時期間可再延長。

勞動部補充,除短期臨時工作安置措施外,爲了協助失業勞工就業,各公立就業服務機構都提供專人服務,由就業服務人員依求職者學經歷及專長推介工作機會,或安排參加職業訓練提升就業能力,並運用求職交通補助金、職業訓練生活津貼、僱用獎助措施、缺工就業獎勵、跨域就業補助等各項促進就業措施,以協助失業勞工儘速重返職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