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光社區細部計劃案 退回

北市華光社區開發案爭議多時,都市計劃委員會9日審議細部計劃案,但多數委員對居民安置、增額容積價金分配,和文化價值評估等仍有疑義,最後決議退回此案,並要求重新研議

華光社區細部計劃案範圍約5.62公頃,多數爲國有地,都發局原規畫中央取得的特定專用區(二)、(三),可由開發商購買增額容積將容積率從225%提高到400%來開發,販售容積的收入由市府和中央均分總面積約1.1公頃的特定專用區(四)、(五),則計劃作社會住宅,並優先安置符合資格的原住戶

此案過去歷經都委會3次大會、3次專案小組的討論,仍未通過。昨日有居民不滿表示,他們和紹興社區的歷史背景完全一樣,爲什麼對方可以被納入公辦都更,他們要揹負不當得利、被告

多位委員認爲,市府要和中央平分出售容積的價金,但後續的居民安置或歷史建築維護等,卻都由市府負擔,這樣的分配似乎不合理。另外,社會住宅預定地附近還有歷建,恐怕無法如規畫去興建。

都委會最後決議將此案退回都發局,主委、副市長林欽榮表示,市府取得的回饋地仍會作公共住宅,但對於租金、居住時間等,應在都市計劃書裡載明。但對於基地位置應該再研究。至於容積價金,應該指定挹注在公宅或維護古蹟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