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十堰:二套住房公積金貸款首付比例降至20%,可提取公積金付物業費
11月27日,湖北省十堰住房公積金中心發佈《關於調整住房公積金有關使用政策的通知》,本通知自2025年1月1日起執行。
文件提出,調整住房公積金貸款首付比例。繳存職工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購買自住住房的,首套房最低首付比例維持20%不變,二套房最低首付比例由30%調整爲20%。
十堰市還將提高住房公積金貸款額度。十堰住房公積金個人貸款最高額度由60萬元調整爲70萬元。二孩及以上家庭、雙繳存職工、“武當人才卡”持有者最高貸款額度可上浮20%。
增加支付物業服務費提取住房公積金。繳存人及配偶支付十堰市行政區域內自住住房物業服務費,可選擇名下任意一套住房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每年1次,提取金額不超過實際支付費用,上限4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