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荊州放寬購房提取公積金時間限制,購房行爲發生一年內放寬至兩年內

央廣網北京7月3日消息(記者門庭婷)繼今年3月29日推出“新十條”後,7月1日,荊州住房公積金中心又出臺了八條優化政策(簡稱“優八條”)。

“優八條”涵蓋多個方面舉措:在放寬提取條件方面,積極響應廣大職工的需求,進一步放寬了購買住房提取公積金的時間限制,由原政策規定的購房行爲發生一年內放寬至兩年內提取,這一舉措將有效減輕職工的經濟負擔。

在優化辦事流程方面,取消了下崗失業人員住房公積金部分提取要件,減少了不必要的材料,大幅縮短了辦事時間。住房公積金繳存職工與單位終止勞動關係,沒有再就業,也沒有繼續繳存公積金,公積金賬戶封存或停繳滿兩年,失業人員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證、銀行卡原件即可辦理住房公積金提取,無需再提供其他證明資料。

此外,還取消了租房提取月對月限制條件。住房公積金繳存職工及配偶在荊州市行政區劃內無住房,可申請提取夫妻雙方的住房公積金賬戶餘額用於支付房租。租房提取時間調整爲每一個自然年一次,取消了月對月提取限制條件,讓繳存單位和職工享受到了更加貼心的服務。

荊州住房公積金中心表示,一直以來,中心都關心關注羣衆的住房需求,定期收集辦事羣衆的需求反饋,形成民意訴求專報,加強全面分析研判,力爭“民有所呼,我有所應”。未來,中心將繼續秉承“以人爲本、服務至上”的理念,不斷推出更多惠民便民的政策措施,爲廣大繳存單位和職工提供更加優質、高效的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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