恆大汽車出售瑞典一附屬公司20%股權,以滿足即將到期的付款義務
2月25日,中國恆大新能源汽車集團有限公司(00708.HK,下稱“恆大汽車”)發佈公告,公司的間接全資附屬公司國能電動汽車瑞典(NEVS)已於2024年11月25日訂立20%股份協議及本票出售協議,出售20%目標公司股份,交易總對價爲6000萬瑞典克朗(約4378萬港元)。同時,NEVS還同意出售本金總額爲6000萬瑞典克朗(約4378萬港元)的本票,交易總對價爲30百萬瑞典克朗(約2189萬港元)。此次交易旨在提高流動性,以滿足NEVS即將到期的付款義務。
恆大汽車在公告中表示,目標公司是由公司透過NEVS間接全資擁有。NEVS及目標公司均於瑞典成立。於2012年,NEVS主要從事汽車研發及製造業務。而目標公司是一間投資控股公司,持有土地及樓宇,包括位於瑞典特羅爾海坦市的一處總建面40萬平方米的物業。該物業曾爲NEVS的前生產設施,自2012年起全部由恆大汽車擁有。但由於該這一物業過去十年內一直未投入運營,且至少於2022年未產生收入,故其於2023年被轉讓予目標公司,以促進後續出售以提高流動性。
爲提供現金流動性以履行其付款義務(包括納稅義務),NEVS進行了早期出售事項,將80%股份以總對價2.40億瑞典克朗(約1.75億港元)出售予買方,於2023年3月前後透過歐洲各種媒體渠道以廣告方式邀請報價。1.80億瑞典克朗(約1.31億港元)以現金支付,而剩餘的6000萬瑞典克朗(約4378萬港元)則以發行本票方式支付。早期出售事項完成後,目標公司不再爲附屬公司,成爲恆大汽車的聯營公司,且不再於集團的財務報表中綜合入賬。完成該出售事項後,恆大汽車總出售虧損或達2380萬瑞典克朗(約1737萬港元)。
同時,恆大汽車公告稱,非執行董事王克楠對NEVS出售資產一事與管理層存在分歧,原因是他認爲該附屬公司按當時NEVS管理層的建議出售其在目標公司的20%權益,並以50%的折讓出售發行予NEVS的本票(相當於2023年出售有關目標公司80%權益的剩餘25%對價),並不合宜。
恆大汽車2024年中期財報數據顯示,報告期內,恆大汽車收入3837.7萬元,同比減少75.17%;毛利243.3萬元,同比減少103.99%;淨虧損合計202.57億元,同比增虧194.73%。2024年10月,恆大汽車公告,潛在賣方決定停止與潛在買方就可能的股權轉讓進行討論。2月25日,恆大汽車收盤報0.189港元/股,降幅2.07%,總市值20.49億港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