狠男掐死女友、悶死2幼子 二審判死

臺中母子三尸慘案,男子陳宏嘉涉嫌掐死女友、將親生雙胞胎男嬰塞洗衣機悶死,泯滅人性,二審仍判死。(資料照片/陳淑芬臺中傳真)

臺中市2019年間發生母子3屍慘案,31歲男子陳宏嘉不滿陳姓同居女友陪酒與異性曖昧,常拋下雙胞胎幼子讓他照顧,激烈爭吵間掐死女友後,竟將一對幼子丟進洗衣機悶死,案經臺中高分院審理後,30日以他泯滅人性,已達兩公約「情節最重大之罪」,維持一審死刑判決,褫奪公權終身。本案可上訴。

陳男與陳女同居育有1對10個月大雙胞胎兒子,陳女當傳播小姐,賺錢支付家庭開銷,併爲陳男償債。但失業的陳男不滿她與異性曖昧,2人在2019年11月3日上午爆發嚴重爭執,陳男怒掐她頸部長達10分鐘致死。

陳男行兇時,2幼子都在睡覺,但陳男怕孩子未來視他爲殺母兇手,自己會遭外界異樣眼光,也擔心幼子未來無人照顧,竟再起殺意,連親生兒子也不放過,同年月4日凌晨抓起在地板玩耍、毫無抵抗能力的1對親生骨肉丟進洗衣機,再塞進厚重的墊子、毛毯,蓋上洗衣機蓋後,又鋪上大毯子,任幼子哭叫1小時,並確認已無哭聲纔打開洗衣機,抱出已窒息身亡的2名幼子。

陳爲免犯行曝光,還調低冷氣溫度延緩遺體腐爛,再噴灑香水掩蓋異味,外出與友人四處吃喝玩樂。直到鄰居發現房間傳出惡臭報警全案才曝光。

臺中地院以陳男殺人手法殘忍,兇殘至極、視人命如草芥,已無從寬恕,殺害女友部分依殺人罪判刑13年;殺害雙胞胎幼子部分判處死刑,合併執行死刑。陳男未提上訴,由檢方依職權提起上訴。

臺中高分院合議庭認爲,陳男殺害女友,鑄下大錯後12小時應足以恢復理智,但他竟再親手殺害稚子,過程中仍有時間及機會可回頭挽回寶貴生命,但舍此不由,認定殺意甚堅,且手法冷血、泯滅人性,對社會衝擊極大,罪不可赦,殘酷程度已達《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情節最重大之罪,昨日審結維持死刑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