喝2罐啤酒就被送辦!北市8小時查到18件酒駕
酒駕全國大執法13日零時全國啓動,只要酒測達0.15毫克就開罰,相當於喝超過2罐啤酒就可能超過標準,臺北市在啓動後8小時內就查獲18件,其中一名男子因喝了2罐啤酒到超商購物,在路上遭到攔查,酒測結果超標,立刻移送法辦。
過去呼氣酒精濃度達0.55毫克才移送法辦、罰款、吊扣銷駕照,根據新修正法令規定,只要吐氣達每公升0.15毫克,或血液中酒精濃度達0.03%者,即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5條規定,開罰1萬5千元以上、9萬元以下罰鍰,超過0.25毫克,即屬公共危險罪,至少要坐牢2個月。
北市警局6月12日晚間針對大安、中山、松山、信義及萬華等飲酒場所較多店家加強警力部署,13日零時新法施行後,查獲18件違法新制的酒後駕車,其中酒測值0.15以上未達0.25計2件、0.25以上移送法辦計15件,另拒測計1件。
此外,北市警局13日凌晨1點左右,在長安東路與復興北路口查獲首次件違反新制酒後駕車,酒測值達0.33,該名男子表示只是在家喝2瓶罐裝啤酒後,到超商購物,沒想到就馬上被攔查,甚至移送法辦。
警察局表示,新法上路後,民衆若喝下1至2瓶罐裝啤酒就可能超過標準,2至3瓶就可能被移送法辦,呼籲民衆勿因一時酒後駕車而造成終身遺憾,如有飲酒需求,建議可落實指定駕駛或搭乘大衆運輸工具返家,「沾酒不碰方向盤 開車回家好平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