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聚好散!OL約房東摩鐵分手炮 其實是圈套…

OL設局房東打分手炮,用意在威脅正宮離婚。(示意圖達志影像/shutterstock提供)

新北市一名楊姓女子,2015年5月紀姓房東租屋不料兩人擦出火花,還在住處發生6次關係,後來房東想結束這段戀情,楊女不滿人財兩財,爲讓紀男妻子離婚,竟以好聚好散爲由,設局房東與她到摩鐵作最後一次「分手炮」,結果吃上相姦罪與恐嚇罪官司,被高等法院判處五月徒刑,可易科罰金15萬元確定。

判決書指出,楊女因不滿紀男不願意離婚,還逐漸疏遠,於是將兩人嘿咻的訊息透過LINE告訴紀妻,雖然紀男有意補償600萬元基金債券,但楊女持續電話簡訊騷擾,並在2018年2月12日提議「好聚好散」,約定在摩鐵發生最後一次性關係。

據「東森新聞雲」報導,其實,這都是楊女設下圈套,她事後將紀男談論婚外情對話截圖PO上臉書,還與紀妻的親友留言互動「她怎麼會想知道她老公跟我上禮拜一去了Hotel,還希望阿姨轉達呢」等,還威脅要打電話到公司鬧到紀妻離職。

一審新北地院法官認爲,楊女不知反省,還騷擾願意原諒她的紀妻,因此依相姦、加重誹謗、恐嚇危害安全罪,分別判處有期徒刑3月、4月以及3月,合併應執行刑期8月。二審高院法官認爲,楊女雖然辯稱打電話給紀妻只是發泄情緒,但確實造成紀妻心生恐懼,最後依相姦、恐嚇罪判處5月有期徒刑,可易科罰金15萬元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