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豪華別墅被偷」當劇組拍攝地!屋主追劇才發現 判決出爐

閒置別墅連續劇取景地。(圖/翻攝自錢江晚報

記者鄭思楠綜合報導

浙江杭州的林姓女子2019年在看電視劇時發現,自己位於寧波慈溪市價值3000萬元(人民幣,下同)的別墅竟成爲多部劇的取景地。疑似是自家別墅閒置時,遭代爲保管的管委會借給劇組進行拍攝。隨後,她以侵犯隱私權財產權理由,將電視劇出品方、管委會、播放平臺等告法庭,並索賠近300萬元的財務損失

日前,寧波慈溪市法院案件作出一審判決指,兩部電視劇的出品方需賠付林女財產損失房屋佔有費等40餘萬元,但駁回林女以「拍攝、播出房屋場景的行爲侵犯隱私權」提出的200萬元賠償的訴訟請求

法院認爲,出品方、播放平臺不構成隱私侵權,電視劇中也不存在涉及原告女人特徵意義,或反映林女人身、身分相關私密信息物品。原告代理律師表示,將就判決提出上訴。

此前,據《錢江晚報》報導,2014年11月,定居杭州的林女在家鄉購買上述820平方米(約248坪)的別墅,但她此後一直住在杭州,因爲考慮到通風及養護等問題,於2015年11月將別墅委委託給管委會保管。

2019年9月,林女在看電視劇《我和我的兒女們》時,發現電視劇中的場景極其眼熟,仔細一看竟是自己在慈溪閒置的別墅。劇中,女主角躺在臥房牀上男主角坐在客廳沙發上。據清點,該劇涉及別墅的鏡頭有60餘處,包括主臥室餐廳廚房地下室樓梯庭院大門等。

隨後,林女與管委會溝通,但對方否認私下把別墅借給劇組。她回到別墅查看後,發現屋內設施多處損壞,包括玻璃破裂、地毯污漬電梯損壞、傢俱磨損等。

當年11月,她向當地法院起訴了電視劇出品方、播放平臺和管委會。去年3月第一次開庭時,林女得知另一部連續劇《大約是愛》也是在她家別墅拍攝。去年12月,該案在追加被告後再次開庭。

日前,寧波慈溪市法院對案件作出一審判決,法院認爲,兩部電視劇的出品公司未經林女同意進入別墅內拍攝並造成別墅及屋內物品損害,應支付相應的佔用使用費並賠償相應損失。經第三方公司評估,別墅裝修及物品等損失認定合計35萬餘元,由兩部電視劇出品方各承擔一半。另根據拍攝時長,判定出品方各支付別墅佔用費2.88萬元、1.85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