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憲政首例 法院批准尹錫悅拘票

南韓總統尹錫悅的支持者十二月卅一日在首爾總統官邸前集會,揮舞南韓和美國國旗。首爾法院當天批准簽發拘票拘提尹錫悅。(法新社)

負責調查南韓總統尹錫悅戒嚴事件的檢調人員表示,法院十二月卅一日批准簽發拘票拘提尹錫悅,是南韓憲政史上司法機關首次對現任總統採取強制措施。

尹錫悅十二月三日突頒戒嚴令引發政壇風暴,遭國會彈劾停職。除了憲法法院正審理他的彈劾案,尹錫悅也被控涉嫌帶頭髮動內亂、濫權妨礙行使權利等罪名,遭司法調查並被傳喚。

因尹錫悅三度拒絕到案,由高級公職人員犯罪調查處(公調處)、警察廳國家偵查本部特別偵查團和國防部調查本部共同成立的戒嚴聯合偵查組(聯偵組)卅日向首爾西部地方法院聲請簽發拘票拘提尹錫悅,法院卅一日裁準。法院也裁準對尹錫悅的搜索票,預計公調處將前往總統官邸執行。

一般而言,拘票即刻生效,效期一週。南韓中央日報報導,基於尹錫悅仍有總統警護處保護,預計檢警不會立即動手抓人,有可能再次發出傳喚通知,或尋求與總統警護處協調。總統警護處先前曾三度拒絕檢警進入總統府等地搜索。若依法條,任何阻礙執行拘票者都可能被捕。

尹錫悅目前住在漢南洞總統官邸,如果公調處持拘票拘提尹錫悅,必須在四十八小時內決定是否聲押,聲押獲准纔算正式逮捕,檢方在起訴前最長可羈押廿天。

公調處曾於十八、廿五、廿九日三度傳喚尹錫悅,但尹拒絕配合,主張公調處無權調查內亂罪。然而法院裁準簽發拘票,顯示法院認爲公調處等單位的偵辦合法。

尹錫悅辯護律師尹甲根卅一日表示,法院簽發拘票給無偵查權的機構,顯然不合法,他將向憲法法院提出偵查權爭議裁決,申請中止拘票效力。

尹錫悅十二月三日晚間宣佈戒嚴,雖僅維持六小時即被國會推翻,仍使南韓陷入數十年來最嚴重的政治危機。尹錫悅十四日遭國會彈劾送交憲法法院,憲院需在一百八十天內裁定,若彈劾成立,依法在六十天內重辦總統大選。尹錫悅還面臨內亂罪等刑事調查,最重可處無期徒刑甚至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