罕見!癌細胞測不出 器官捐贈致3受贈者罹癌亡

螢光染色下的乳細胞。(美聯社

器官捐贈也可能存在風險荷蘭阿姆斯特丹大學研究發現,四名歐洲患者在接受同一名捐贈者的器官移植後,數年後全得了乳癌,其中三名患者不幸因癌症身亡,僅存一名患者則在摘除捐贈器官及進行相關療程存活

荷蘭阿姆斯特丹大學(University of Amsterdam)腎臟教授貝梅曼(Frederike Bemelman)今年4月發表一份醫學研究,指出四名患者分別接受同一名器官捐贈者的肺、腎、心臟肝臟臟器移植後,數年後都罹患乳癌,其中已有三名患者因癌細胞擴散死亡。

第四名患者則在摘除受贈的右腎臟、停止服用免疫抑制劑及進行化療後存活。免疫抑制劑是患者接受器官移植後用以避免排斥現象發生的標準用藥

研究因此指出,一旦捐者癌細胞擴散至受贈者體內,摘除受贈器官是非常有效的做法,「因爲可以讓病患停止使用免疫抑制劑,從而讓患者本身的免疫系統自行對抗癌細胞」。不過貝梅曼也強調,器官移植導致罹癌在臨牀醫學上是相當罕見的案例,這也是她20年醫學研究生涯中頭一次遇到。

美國有線電視新聞網(CNN)報導,年約53歲的器官捐贈者2007年死於中風,在經過一系列標準檢查流程,包括乳房腹部超音波、心臟檢測等,捐贈者體內癌細胞並未被檢測出來。

倫敦國王學院(King's College London)醫學教授和腎臟學榮譽顧問羅德(Graham Lord)表示,當時這名器捐者身上的惡性腫瘤很難被檢測出來。

荷蘭的研究也指出,這名器捐者身上的癌細胞可能已出現微轉移現象,只是細胞還太小,沒辦法被檢測出來。

根據之前的研究,癌細胞有可能透過捐贈器官移轉到受贈者身上,只是發生的機率相當小,僅萬分之一至萬分之五;此外如果器捐者被檢測出體內有癌細胞也是不能捐贈的。

貝梅曼強調受贈者不需要擔心器官移植可能會罹癌,因爲機率實在太低了,而且器官移植對患者本身的好處更大。

羅德也強調這個案例真的非常罕見,並重申現在有很多早期癌症診斷的研究正在進行,避免未來這類案例再度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