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寫作文,到底怎麼纔能有文采?

首先要聲明一下,如果您是抱着給孩子找個“高分作文寫作技巧”的目的來看這篇文章,那抱歉,我們有點標題黨了。

爲節省寶貴時間,您應該選擇退出不看。

當然,如果您沒有立刻退出,那說明我們還可以聊聊,把文采這件事儘量聊清楚一點:孩子寫作文要不要追求文采?

爲此我們嘗試着搜索了一下知乎,發現對“文采”的剛需已經包括但不限於學生羣體,比如網友們提出了這樣一些問題:

培養孩子的文采,應當讓他背什麼書?

你讀過最有文采的高考作文是哪篇?

怎樣讓自己的文章看起來很有文采?

……

然後也有很多不請自來的專欄文章諸如“作文沒文采?我來告訴你一百句萬能引用!”等等。

這麼看來,“文采”一定是個好東西了——儘管在“文采到底是什麼”的問題上,我們並沒有形成共識。

那什麼是文采呢?文,就是文章,採,作名詞的時候本義是指多色的絲織品,所以這兩個字合起來大概是這麼個畫面:

一個人在寫文章,就好像他在做衣服,現在假設衣服的底子已經差不多做好了,接下來就是給衣服加一些色彩和各種圖案設計,讓這個衣服顯得更好看。

所以如果你同意這個類比,那麼“孩子寫作文要不要追求文采”,就約等於“我們要不要把一件衣服做得好看”。

這好像是問了一句廢話,誰不想衣服好看呢?或者說,這世界上有人會成心做出很醜的衣服嗎?大概率不會對吧?

可是這世界上有沒有醜衣服呢?當然是有的,就像在一些地方你會看到匪夷所思的建築造型。所以問題出在審美能力上。

那麼現在我們需要解決的問題就變成了:成年人如何引導一個孩子對文字進行審美。

如果您已經看到這裡了,我們仍然需要再提醒一遍:提高一個孩子的審美能力可能讓他受用一輩子,卻未必能在短時間內提高作文成績,理想狀態下也許這應該是“二而一”的事情,可是現實恐怕還不能讓我們如願。

畢竟審美其實是個需要細品的慢功夫,而對一篇作文給出評分,閱卷老師只能在極短的時間內完成,所以也許在作文裡安插幾個金句,的確能給自己掙一些分數,但這不在我們的討論範圍內。

在一件衣服上很刻意的繡上幾朵大紅花,等孩子長大了之後他會意識到,這是一件有些羞恥的事情。

不過孩子是一點點長大的,所以對孩子文字審美能力的培養,也應該按階段來。

第一層:以描寫、辭藻、修辭手法等等作爲文采

對一個小學生來說,他學會了新的形容詞,學會了新的成語,學會了新的修辭,這都是文采上的進步。這一點是必須要承認的,完全跨越這個階段去講後面的東西,那也是誤人子弟。

可是如果一個孩子,讀了中學,閱讀面更廣,有了更多的生活閱歷之後,如果還把這些看做是文采本身,那就徹底把路走偏了。

《語文報》前主編閆銀夫老師在近期的一場線上公益讀書會上,就用了“妖氣”這個詞來形容現在某些中學生的文章:

“這幾年我在做他們的稿件審定的時候,就有一種很強烈的感覺,我覺得很多初中孩子的作文都有了一股妖氣。對,妖怪的妖。”

“爲什麼說是妖氣?就是這個文章,詞語非常華麗,但是讀完之後幾乎想不起他到底說了什麼內容。如果你從技巧層面說,他好像看起來很嫺熟了,各種文字技巧的運用,語言的華麗程度遠遠超過了我們的想象,但是沒有內容。”

“這就是一種不正常的作文,其實就是小時候他們慢慢積累出來的一種東西,是一種毛病。”

細心的朋友可能發現了一個邏輯問題:如果說小學生豐富自己的辭藻,學會修辭是作文的必經之路,爲什麼積累到初中卻成了“妖氣”呢?

其實原因很簡單,因爲小學生是不知道用什麼詞和句來表達自己看到的感受到的東西,所以他需要學習:哦原來A詞正好可以用來描寫這個情景!這也是爲什麼我們說,這一步是不能跳過的,通過閱讀或者任何其他渠道去接觸到各種表達方式,這是一切寫作的基礎。

可是當進入初中之後,我們已經有了足夠豐富的語料庫,此時的寫作就不應該是尋章摘句式的模仿,而是搞清楚自己到底想要表達什麼,也就是從ABCD裡面選那個最合適的表達,而不是選那個作文大全裡最多人使用、看上去好像最有文采的那個。

這也就自然而然的引出了“文采”的第二層。

第二層:以精確的、有邏輯的、有節奏感的表達作爲文采

我們常說文字表達可以大致分爲“內容”和“形式”兩個部分,所以很多人理解的“文采”其實是指的“形式”那個部分,但事實上,更難能可貴的是精確和有邏輯,而我們說能夠受用一生的文采,也主要是指的精確和有邏輯。

還是接着初中生階段來說,精確就是“事物本如此”,一個初中生必須有這個感知力和判斷力。

比如我們喜歡說太陽是“紅彤彤的太陽”,可是太陽哪兒是紅彤彤的呢?紅彤彤是“非常紅”的意思,你多會兒見過這樣的太陽,大白天的太陽非常紅?大概夕陽勉強有點紅,但也絕對不是“紅彤彤”的。

所以如果我們看到的太陽並不是如此,我們就應該按照自己的真實感覺去描述,哪怕那是一個完全杜撰出來的有點奇怪的表達,比如你可以形容夕陽像是快要熄滅的一盞燈。

從這個意義上說,我們強調的“精確”,是一個主觀意義上的精確,所以重要的是你有感受,而不是把別人的感受當做自己的感受,不是把一些其實經不起推敲的粗糙的程式化的表達,當做自己的表達。

如果你在每個環節都能做到“精確”,其實距離“有邏輯”已經很近了,因爲行文的邏輯無非是把所見所感有條理的串聯起來。

其實關於提高寫作邏輯,一句話概括就是:把事情說清楚,把觀點說清楚,而不是去本末倒置的去整那些有的沒的。

邏輯清晰了,你的文章才成其爲一件“衣服”,沒有邏輯,那是一堆布片兒。

當然寫作的邏輯也是可以刻意練習的,比如去看看各種名著的評點本,像是金聖嘆批的水滸,其中對句子、敘述之間的照應關係,結構、起承轉合這些都有教科書級別的註明。

至於節奏感(也可以叫韻味),其實好的邏輯本身就自帶節奏感,當然如果在此基礎上我們再追求一點文字的“形式美”可能就更好了。

比如蕭紅的《呼蘭河傳》中有這麼一段文字:

從前那後花園的主人,而今不見了。老主人死了,小主人逃荒去了。

那花園裡的蝴蝶,螞蚱,蜻蜓,也許還是年年依舊,也許現在完全荒涼了。

小黃瓜,大倭瓜,也許還是年年的種着,也許現在根本沒有了。

那早晨的露珠是不是還落在花盆架上,那午間的太陽是不是還照着那大向日葵,那黃昏時候的紅霞是不是還會一會工夫變出來一匹馬來,一會工夫變出一匹狗來,那麼變着。

這一些不能想象了。

如果你試着讀一下這段文字,那種流離失所之後“回不去了”的哀傷感是一點點瀰漫開的,長短句的配合,押着“了”字的韻,蒼涼,無力,卻也有悽美在其中。

不過有件事你大概也注意到了,這段文字裡盡是幾個平常事物,白描之下甚至有幾分童稚感,而這,正是文采的第三層境界,大概也可以算是最高的境界了。

第三層:“有真意,去粉飾,少做作,勿賣弄而已”

這話是魯迅說的,是值得反覆揣摩的。什麼樣的文字稱得上是最好的文字?

所謂語到極致是平常,我們認爲最好的文字,就是老老實實按事物本來的面目進行敘述和描寫。從審美的角度說,返璞歸真的、老實本分的文字是最美的,有雕琢痕跡的文字,比如大段的排比、疊句,令人目眩神迷的形容詞,這些東西到了這一層裡,都是匠氣。

所以從這個意義上說,去掉那些冗長拖沓、華而不實的句子,留下來的筋骨的部分,纔是這一層意義上的“文采”,這是最高級的“文采”。

也許對一個孩子來說,他還很難靠自己的實踐去體會這種“天然去雕飾”的文字意味,但成年人有必要告訴他們:這,纔是好的文字。

其實但凡你是中國人,這種審美趣味就應該是植根於骨子裡的,我們以傳統繪畫爲例,自帶氣韻的文人山水畫,在審美層次上一定高於匠人的工筆畫,無論你的工筆畫有多麼神似——這大概只能說是,起評分上就落了下乘。

所以如果一個孩子,能夠在他很小的時候,就懂得用簡潔、準確的語言表達真實的所思所想,那麼這些指標,就會成爲他一生的追求。

他會專注於觀察和思考,專注於在語言的世界裡找到那個最恰當的詞和句,而不是專注於言之無物的“妖氣十足”的華麗,又或者乾脆專注於背幾篇範文。

最後有兩句話送給老師和家長:

我們要告訴孩子,你的世界是你的,你的作文也是你的。

我們要告訴孩子,文采即是文字的美感,我們可以不夠有文采,可是生而爲人我們不能不知道什麼是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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