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上作業也要遵守環保法規 環署:允能風場開罰去年唯一案

由於離岸風場進入密集施工期,環保署19日表示,會加強各部會協調及導入科技執法,各風場施工必定得遵守環保法規及環評承諾,去年允能風場就發生首例離岸風電施工違法狀況,遭開罰40萬,環保署強調,今年有更多風場會進行水下基礎作業,各開發商更應加強自主管理

環保署說,去年11月19日雲林允能風場發生觀察船及鯨豚觀察員派遣數量不足而違反環評承諾一例,即是經通報平臺掌握現場施工情形,與船隻自動識別系統進行監控兩項把關機制當場發現2艘原作爲鯨豚觀察船任務船隻在打樁完成前便提前離開,環保署隨後與海洋保育署聯手展開環評監督作業,釐清該開發案確實發生觀察船及鯨豚觀察員派遣數量不足的情事,因此依環評法裁處新臺幣40萬元,又因該案風場鄰近「中華白海豚野生動物重要棲息環境」,環保署再要求開發單位在下一部機組施作前,應先擬定相關對策,避免再發生相同情事。

環保署指出,去年度有臺電離岸一期、海能、允能風場三個開發案展開水下基礎施作工程,環保署除分別召開個案監督聯繫平臺會議,以律定執行方式與查覈效度之外,亦進行聯合稽查,查有違規依法告發處分,未來亦將強化核心部會的合作機能與聯合監督機制,及請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經濟部能源局及國營事業委員會持續辦理環評追蹤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