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部二度撤銷桃市對SRF廠禁令 會請業者遵守加嚴環保規定
經濟部訴願委員會4日召開,第二度撤銷桃園市政府禁止3家固體再生燃料(SRF)廠進駐桃園科技工業區的禁令。(資料照)
又被打回票!經濟部訴願委員會今(4日)召開,第二度撤銷桃園市政府禁止3家固體再生燃料(SRF)廠進駐桃園科技工業園區禁令。經濟部產發署聲明,爲解決爭議,將請當事業者遵守環境部SRF環保規定,該部也會尊重桃市府的建築、消防、環保等許可等審查權限。
固體再生燃料發電雖可減少垃圾掩埋和焚燒,被視爲較環保方案,但當地居民擔心SRF發電廠帶來嚴重空氣污染。因此桃園市政府3月禁止三家SRF廠商(臺灣立方、可寧衛、立疆)進駐桃科工業區。業者不服訴願,經濟部6月撤銷桃府處分。然市政府再給處分,結果今天又被經濟部訴願會決議撤銷。
經濟部產發署隨後說明,訴願會爲獨立機制,多數委員皆爲外部法律專家學者,尊重法律專家的一致決定。但爲解決爭議,該署將請當事業者遵守環境部日前預告加嚴的SRF環保規定,業者也已承諾遵守。同時經濟部也會尊重桃市府本於職權,就建築、消防、環保等許可的審查權限。
產發署表示,環境部近期已預告SRF空污排放標準等草案,就料源、製程設備、產品品質、流向管制全面加嚴管理,要求鉛、鎘、汞與戴奧辛的空氣污染排放皆需比照歐盟規定,部分項目也甚且更嚴格,目前2家SRF業者(臺灣立方、可寧衛)已公開承諾,將符合加嚴後環保要求。
經濟部訴願審議委員會共有11位委員,除2名政府代表外,其餘委員皆由外部法律專家學者組成,訴願決定書則是由法律專家討論後,作出一致性的決議。產發署指出,桃園市政府未來除了可依照環境部加嚴標準要求業者外,也尊重桃市府在業者設廠過程中,所涉建築、消防、環保等許可的審查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