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土計劃上路倒數 新北籲11月底前完成山坡地變更
地政局需要針對山坡地土地變更編定申請案件進行專案小組會議審查。(新北市地政局提供)
配合中央推動國土計劃所繪製的國土功能分區圖,即將於明年4月30日公告實施,原本的《區域計劃法》也會同步退場,屆時辦理非都市土地變更編定的法令將不再適用,爲確保申請人權益,避免愈到後期申請案件塞車而導致審議機關作業不及的狀況,新北市地政局建議有需求的民衆,屬山坡地變更編定案件儘早於今年11月30日前提出申請,其餘案件於明年1月30日前申請。
地政局指出,土地變更編定的程序繁雜,民衆必須先提出興辦事業計劃,獲主管機關的核準後,接續向地政局提出土地變更申請,地政局再針對申請案件進行跨機關會審、勘查、補正等作業,如果是涉及山坡地範圍,還必須完成水土保持工程並取得完工證明並召開專案小組會議審議。
一般申請土地變更案件的作業時間,不包含補正及排定召開跨局處專案小組會議時間,大約需要60個工作天,預期愈接近國土計劃上路的時間,申請案件可能出現大排長龍的狀況,民衆若是無法在國土計劃上路前完成變更,未來除必須依照《國土計劃法》規定重新提出申請外,萬一不符合新制規定,就無法再申請,爲避免民衆投入資金完成了興辦事業計劃,卻因案件大塞車而不及完成土地變更造成損失,地政局參考內政部與各地方政府研議,提供辦理土地變更編定的建議申請期限供民衆評估參考,呼籲有意申請的民衆儘早提出。
此外,民衆若能提供民國1981年2月14日前土地上已存住宅建物,且是在實施建築管理前就已建造的合法住宅建物證明文件,可以申請將該土地更正編定爲建築用地,考量案件審查及補正作業時間,建議最遲於明年1月30日前提出申請,以免轉軌國土計劃新制後無法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