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臺銘連署站送米酒案 「低於30元標準」4被告開庭均認罪
臺北地方法院。(本報資料照)
去年總統大選前,鴻海創辦人郭臺銘徵求民衆連署參選總統,新北市新店區2個連署站遭檢舉,涉嫌以贈送米酒方式,吸引民衆簽名連署。臺北地檢署依賄賂連署人罪嫌起訴新北市新店區文宣物資負責人周時雄等4人。臺北地院今(5)日下午開庭,被告傅友辰認罪。由於4名被告都認罪,承審法官不排除轉成簡式審判程序。全案候核辦。
相關連署事務負責人辯稱,米酒1瓶27元,低於法務部設下的30元標準,但檢察官江宇程認爲,30元標準是指選舉買票,並非連署,且連署人還會拿到其他贈品,甚至有人拿到2瓶米酒,因此仍依違反總統副總統選罷法提起公訴。
遭起訴的被告分別是2023年負責郭臺銘、賴佩霞搭檔參選連署事務的新北市新店區文宣物資負責人周時雄,新店區中正連署站負責人吳信慧,以及新店區北新連署站督導謝明樵、傅友辰。
檢方指控,周等4人涉嫌從2023年10月8起,指示不知情的工作人員,在連署站喊話「參加連署送米酒及垃圾袋」等,連署站另外也提供存錢筒、溼紙巾、錢母、沐浴乳等贈品。
法院今下午開庭,傳喚傅友辰到庭。他承認犯罪,強調自己當初是以工讀生身分去連署站工作,後來需要晚上有人開關門才轉正職,他沒有任何管理責任,送過得米酒是個位數,也沒有在外招募與宣傳,其他宣傳品不是民衆可以隨便拿,有連署才能拿。
由於4名被告都認罪,承審法官不排除轉成簡式審判程序。庭末,法官趙德韻諭知全案候核辦,將擇期再開庭。